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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1-00004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1-08
  • 发布日期 2021-01-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区委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法治建设行政审批科、农业执法大队、农机监理所、种子管理和植保植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法治建设与行政审批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等时机,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采取开展现场咨询、制作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庆市实施<渔业法>办法》《种子法》《重庆市实施<种子法>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农资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农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全年共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7次,制作宣传横幅130条,印发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6万人次。

2.开展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版《民法总则》《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农委、区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27人次参加了市农委、区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组织我区渔民45人次参加渔业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提高了渔民守法意识。邀请区委讲师团成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3次法治讲座,400人次干部职工参加讲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

3.开展以案释法在区法院的推动下,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利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判决机会,在三叉河河堤开展公判和以案释法活动,震慑了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保护水生生物、保护生态环境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完成3件以案释法分析材料报区普法办。

(二)开展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我委农业执法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实行农业综合执法。聘请1名公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在执法活动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农业执法机构认真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权责明确、监管有力、执法到位。

2.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执法程序、适用范围、措施手段面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合理性,提高行政行为的公信力。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委组织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和《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内容包括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日常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等,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建立健全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等10多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规范农业法治工作。

(三)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维护群众利益

1.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开展了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的抽检,加强农资市场动态监控,有效地避免伪劣农资流入农民手中。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2.开展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开展了打击电捕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为重点,在阿蓬江水域一线加大宣传力度,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禁渔行动,对在河域内安放的各类捕鱼网具一律清除,保护了阿蓬江水域渔业资源安全。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继续开展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监管抽检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852人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业环境污染、农业(渔业)资源保护等农业执法监管对象532批次,出动执法车辆320车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8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3件,其中一般程序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件,简易程序处罚案件29起,共处罚款60358元。同时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在“信用重庆”平台进行执法公示,加大了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工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即时传递政务信息。全年共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测报信息9期,向全区渔民发送暴雨天气信息8期,向全区干部群众发送禁渔规定及安全信息9期。

2.完成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行政审批实现了单轨运行审批事项功能。增添设备,完善网络服务,我委共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共17项,规范农业公共服务事项35项。

3.完成行政许可工作。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35件,其中农机193件、农药生产经营许可42 件,已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没有发生因行政许可不当而导致的投诉、上访、举报事件。同时加大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力度,着力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促进整改到位,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和发展。

4.完成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8年,我委涉及3件行政诉讼案件。由于领导重视,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我委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案件发生后,聘请法律顾问,搜集完善证据材料,按时完成有关材料的上交工作,积极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方最终都作出了撤回诉讼请求,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办理民事诉讼案件3件,原告撤诉。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对“12316”举报热线和区农委举报电话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促进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开展“三农”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投诉举报及时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2018年,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大力开展农业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和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市、区培训机会,组织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行为。制定区农委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并督促相关科室严格执行,将行政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公示在“信用重庆”网。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区农委权力清单执法,做到权责统一、失职追责,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市、区统一要求开展农业行政事项审批,严格做到不超时,不徇私,统一标准、统一材料,实施公开、透明的审批政策。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