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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5-00034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5-03-27
  • 发布日期 2025-03-27
  • 文件标题 2024年重庆市农业农村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2024年重庆市农业农村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

2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渝价〔2001〕184号

1.不使用渔船捕捞100元/年
2.非机动捕捞渔船150元/年
3.机动捕捞渔船不足12马力按25元/马力·年收取,超过12马力的,超过部分
按10元/马力·年收取。不足12马力的不得低于200元/年。双机渔船按总功率的75%计征。
4.网箱、流水养殖2元/平方米·年
5.池塘养殖(6亩以上)5元/亩·年
6.其他养殖100亩以下1元/亩·年
7.101亩~1000亩0.5元/亩·年不得低于100元
8.1001亩~5000亩0.4元/亩·年不得低于500元
9.5001亩以上0.3元/亩·年不得低于2000元
说明:1.经批准使用鱼鹰、水獭及其他禁用渔具和市外渔船经批准在我市捕捞作业的,按上述标准的200%征收。
2.经批准捕捞禁止捕捞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种苗的,按渔获物价值的3~5%征收。
3.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禁止捕捞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免收渔业资源费。
4.以出让方式取得养殖使用权的,不再收取渔业资源费。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七)农业农村部门

58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2〕149号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农业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其中:兽医全科为每人每科15元,水生动物为每人每科20元。

重庆市2024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农业农村
部门

12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渝价〔2001〕184号

1.不使用渔船捕捞100元/年
2.非机动捕捞渔船150元/年
3.机动捕捞渔船不足12马力按25元/马力·年收取,超过12马力的,超过部分按10元/马力·年收取。不足12马力的不得低于200元/年。双机渔船按总功率的75%计征。
4.网箱、流水养殖2元/平方米·年
5.池塘养殖(6亩以上)5元/亩·年
6.其他养殖100亩以下1元/亩·年
7.101亩~1000亩0.5元/亩·年不得低于100元
8.1001亩~5000亩0.4元/亩·年不得低于500元
9.5001亩以上0.3元/亩·年不得低于2000元
说明:1.经批准使用鱼鹰、水獭及其他禁用渔具和市外渔船经批准在我市捕捞作业的,按上述标准的200%征收。
2.经批准捕捞禁止捕捞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种苗的,按渔获物价值的3~5%征收。
3.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禁止捕捞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免收渔业资源费。
4.以出让方式取得养殖使用权的,不再收取渔业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