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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4-00058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4-03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文件标题 2023年重庆市农业农村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2023年重庆市农业农村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2023年重庆市农业农村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农业农村部门)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

2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渝价〔2001〕184号

1.不使用渔船捕捞 100元/年
2.非机动捕捞渔船 150元/年
3.机动捕捞渔船 不足12马力按25元/马力·年收取,超过12马力的,超过部分
按10元/马力·年收取。 不足12马力的不得低于200元/年。双机渔船按总功率的75%计征。
4.网箱、流水养殖 2元/平方米·年
5.池塘养殖(6亩以上) 5元/亩·年
6.其他养殖100亩以下 1元/亩·年
7.101亩~1000亩 0.5元/亩·年 不得低于100元
8.1001亩~5000亩 0.4元/亩·年 不得低于500元
9.5001亩以上 0.3元/亩·年 不得低于2000元
说明:1.经批准使用鱼鹰、水獭及其他禁用渔具和市外渔船经批准在我市捕捞作业的,按上述标准的200%征收。
2.经批准捕捞禁止捕捞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种苗的,按渔获物价值的3~5%征收。
3.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禁止捕捞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免收渔业资源费。
4.以出让方式取得养殖使用权的,不再收取渔业资源费。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

62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2〕149号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农业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其中:兽医全科为每人每科15元,水生动物为每人每科20元

农业农村部门

64

驾驶许可考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渝发改收费〔2020〕1095号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一)科目一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次50元(无纸化)。摩托车(纸质化)每人每次3元。

(二)科目二考试收费标准:汽车每人每次160元;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每人每次80元。摩托车(人工考试)每人每次3元。

(三)科目三考试收费标准:汽车每人每次180元;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每人每次90元。摩托车(人工考试)每人每次4元。

(四)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按公安部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并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

(五)对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应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申请重新考试时,考试费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其中科目一无纸化考试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