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承担推进乡村建设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脱贫人口技能培训,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承担爱心人士捐赠物资使用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乡村振兴各类督查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更名的通知》(黔江委编办〔2025〕7号),同意将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更名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为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22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5.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等减少5.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143.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万元,农林水支出105.00万元,住房保障支6.60万元。支出较2024年减少5.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等减少5.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与原乡村振兴局合并办公,公务接待费预算在原振兴局、未单独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无此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潘莉联系电话:023-7922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