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黔江委编委发〔2015〕167号)精神,根据重庆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类别调整的通知》(渝事改办〔2013〕5号)精神,经2014年区编委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培训中心”,设立“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为区乡村振兴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全区出列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时对通过监测帮扶已经消除风险的对象进行监测统计;落实对监测对象动态监测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及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工作。承担防止返贫公众信息网信息的实时更新、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信息的撰写和发布、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信息的统计和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完成区乡村振兴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0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38.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149.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7万元,农林水支出113.99万元,住房保障支7.3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38.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接待纳入区乡村振兴局统筹安排。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无项目资金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4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资产统一纳入区乡村振兴局统一管理,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开联系人:李燕 电话:023-7923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