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农业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水生野生动植物、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医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职能。
6.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应急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名。内设6个科队,分别是综合科、法制科、农业执法一大队、农业执法二大队、农业执法三大队、农业执法四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4.5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5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2.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4.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8万元,农林水支出41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5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2.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51万元,比2023年减少2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99万元,比2023年增加45.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5.53万元,比2023年减少6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较2023年零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23年零增长;公务接待费 2.1 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比2023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按工作实际需求,下乡、出差合理调度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零增长。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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