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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688G/2023-00026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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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3-09-18
  • 发布日期 2023-09-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黔江委编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并经2021年第一次区委编委会审议,区委四届206次常委会审定,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由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不再保留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整合重组后的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暂内设五个职能科室,综合科、项目科、社会扶贫科、产业发展科、资金监管科,核定行政编制20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年末实有人数24名,其中行政18名、事业6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15.34万元,支出总计1,515.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07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单独纳入决算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53.22万元,2022年项目收支减少395.83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14.99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5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07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单独纳入决算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53.22万元,2022年项目收支减少395.83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1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3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34.07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单独纳入决算,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53.22万元,2022年项目收支减少395.83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1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73万元,占33.2%;项目支出1,011.61万元,占66.8%。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5.3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4.07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单独纳入决算,收支减少153.22万元,2022年项目收支减少395.83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14.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05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2022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单独纳入决算,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53.22万元,2022年项目收支减少395.83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14.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77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富民贷”风险补偿基金、旅游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316.7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05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2022年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单独纳入决算,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53.22万元,2022年项目收支减少395.83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14.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17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追加“富民贷”风险补偿基金、旅游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无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5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12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8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纳入独立计算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5.31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8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纳入独立计算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1,377.80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11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追加“富民贷”风险补偿基金、旅游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304.1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1.6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纳入独立决算导致住房保障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7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纳入独立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6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项目管理费14.99万元。本年支出1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项目管理费14.9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4.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单位工作指导、项目申报对接等工作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一切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756人, 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4.21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30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各类就业技能培训229.3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6万元,下降33.93%,主要原因是建设节约型机关,开源节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驻村工作队人员保险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37个、3343.09万元,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2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11400022P000028

自评总分:

89.00



资金情况

304-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7-农业科

部门联系人:

李燕

联系电话:

79239948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其中:财政拨款

12,361,738.14

33,430,926.12

26,787,582.23




绩效目标

12,361,738.14

33,430,926.12

26,787,582.23

80

10.00

8.00

年初绩效目标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黔江委编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整合重组后的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黔江委编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整合重组后的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全面完成目标绩效任务

指标名称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技能培训任务完成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100

100

0

100

15

15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准确率

%

100

80.13

19.87

0

10

0


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


全区脱贫户、监测户满意度

%

95

95

0

100

15

15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帮扶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涉农整合资金下达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15

15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95

95

0

100

15

15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100

100

0

100

5

5






定性

1

0

100

5

5




2.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富民贷”风险补偿基金

项目编码:

50011423T000002726133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304-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7-农业科

部门联系人:

李燕

联系电话:

7923994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2,000,000.00

2,00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创新助农增收致富,为农户提供精准、特惠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富民贷”助推产业增收的重要作用

创新助农增收致富,为农户提供精准、特惠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富民贷”助推产业增收的重要作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黔江区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

14671

14671

0

100

20

20




保障时效

1

1

0

100

20

20




贷款额度

万元

200

200

0

100

20

20




受益经营农户产业增收率

%

98

98

0

100

20

20




受益农户满意度

%

98

98

0

100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燕   023-7923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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