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与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与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机械推广站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农业机械推广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政策。配合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工作。承担农村能源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协同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承担拟定农业机械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农机补贴产品、维修、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及应用工作;指导实施宜机化地块整治;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委交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区农业农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22年末实有人数10人。本单位2022年度首次单独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45.29万元,支出总计345.29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4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29万元,占100.00%;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4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9万元,占100.00%,无项目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5.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5.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基本支出收入。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8万元,占38.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4.65万元,占7.1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农林水支出178.08万元,占5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4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运行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18万元,占3.2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2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公用经费15.0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83.00%。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春耕生产、片区会议接待,招商引资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83.00%。较年初预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无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9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0.0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资产统一在上级单位管理,无国有资产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由上级单位统一实施,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因此本年度不涉及此项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584,1532099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