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经济改革发展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经济改革发展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建设。承担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业综合统计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及智慧农业建设,包括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农业信息资料管理、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信息业务培训、农业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及利用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信息服务采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分析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情信息、农产品市场调查与分析上报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务院研究室、农业农村部农村固定观察点重庆市黔江区基点调查及上报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情况统计、精品线路推荐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发展等工作。承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政策宣传贯彻及营销、推介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以一二三产业融合为主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治理相关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区农业农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2年末实有人数11人。本单位2022年度首次单独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2.71万元,支出总计272.71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71万元,占100.00%;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1万元,占100.00%,无项目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2.7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2.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基本支出收入。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基本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3万元,占9.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万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6.23万元,占5.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7.23万元,占79.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运行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81万元,占5.0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9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公用经费10.7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55.00%。
公务接待费0.9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春耕生产、片区会议接待,招商引资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55.00%。较年初预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无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28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0.2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资产统一在上级单位管理,无国有资产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由上级单位统一实施,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因此本年度不涉及此项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584,1532099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