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研究制定《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是民族工作和民族事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国公民户籍制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顺利实施,事关少数民族群众各项合法权益的贯彻落实,对于巩固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意义重大。
我国公民民族成份的管理,目前主要依据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于1990年联合印发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进行管理,近年来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需要和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是从执行效力来看,1990年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在效力层级上比较低,不能满足当前依法行政的工作需要。
二是从工作机制上看,民族事务部门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协调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无法适时开展日常化、动态化的监管监控。
三是从执行效果上看,难以有效威慑、惩治违规确定、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行为,个别地方和个人为骗取民族优惠政策违规确定、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现象比较突出。
针对上述情况,国家民委、公安部于2014年共同启动了《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其目的就是依法加强对公民民族成份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审核程序,维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权威性。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