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要求,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在民族宗教领域取得实际成效。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依法公开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16个事项,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民族成份审批确认已入驻黔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并全面实现线上办理,在渝快办上统一录入资料并按程序审批,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做到严格、快捷、高效。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事项,及时公开民族政策文件规定、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59条,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提高服务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依法按简化程序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黔江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并全部合格。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制度。我委与重庆川东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聘请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重大事务性事项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风险评估,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相关事务的谈判、磋商,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五)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条例,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全区第十三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宪法、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负责人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宗教事务条例》,将《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栏,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依法稳妥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数据监测库,在重庆经贸职业学院设立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站1个。加强民族关系监测、分析、研判和协调,积极防范和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全区各民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
二、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分管负责人履职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全年组织集中学法3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10余部,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各项制度规定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全年召集召开党组会20次。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按时完成年度法治教育考试。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执法工作基础力量相对薄弱,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法治水平参差不齐。究其原因,主要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人员少、平均年龄较大,主动学习欠缺、学以致用效果不佳,部分人员未取得执法资格。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委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巩固和发展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良好局面。
(一)深入巩固创民成果。认真贯彻《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民族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开展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全面提升全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扎实做好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宣传解读。
(四)深化为民办事服务。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为全区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政务服务。加强宗教领域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
(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摸排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强化隐患整改。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做好信教群众服务工作,为信教群众的合理需求提供法治保障。
(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