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渝委发〔2016〕27号)的精神,根据区政府《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19 年工作要点》(黔江依法治区委发〔2019〕2号)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及要求,认真开展了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一)加强学习贯彻,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始终坚守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的底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努力营造全面依法治区浓厚氛围。
(二)学习系列讲话,增强作风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执法理念,提升专业素养。积极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黔江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并全部合格。
二、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主要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我委积极深化行政审批,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业务人员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监管,规范清理。按要求完成了系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更新,并严格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优化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工作细则、往来文书范本、申办要件、一次性告知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增强了办事透明度,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同时认真落实审批“零超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制度。我委与重庆川东南事务所签订了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聘请了律师担任我委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风险评估,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相关事务的谈判、磋商。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有规范管理制度,对行政例会、工作推进落实、公文办理报送、考勤制度、公务接待、旅费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将机关工作全部纳入到制度管理之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要求,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加强组织保障,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有专人负责办公。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
(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开展学习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并全部合格,通过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全面提升了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委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知识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创新方式不够;法治宣传工作有待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突出“法治”主题,增加新型宣传手段,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利用展厅电子广告屏幕、短信等为依托,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主动创新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