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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783/2021-0007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族宗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对全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

2、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3、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4、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管理。

5、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相关部门研判涉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设置,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宗教管理。

6、做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本次决算单位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区民族研究所,民族研究所为区民宗委的二级单位,区民宗委内设2科1室1所,即:民族科、宗教科、办公室、民族研究所。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信息、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公务接待、精神文明、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2、民族科。参与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积极争取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凸显民族优势,促进全区民族经济科学协调发展;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对民族关系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负责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负责民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健全完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牵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巩固活动;负责民族成份变更审批工作;参与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扶贫工作;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民族卫生事项; 参与重大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活动具体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化保护工作; 负责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工作; 负责其他交办工作。

3、宗教科。贯彻落实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开展宗教调查研究,掌握全区宗教动态,并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和建议;承担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宗教和民间信仰管理,协调处置宗教信仰网络舆情;负责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培育宗教职业人员,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抵御渗透,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4、民族研究所(重庆市民族博物馆)。负责开展民族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研究;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传播民族文化知识;保护保存民族文化遗产,展示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民族交流与合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负责其他交办任务。

(三)人员情况:

核定委机关行政编制11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名,实有在编在岗职工15人,其中局机关10人, 下属事业单位5人。退休职工17人。2020年调入机关副主任领导职务1人,调入事业专技人员1人,行政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初预算收入总计2339.9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9.9万元,比上年增加141.23万元,年度执行中追减526.94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指标调剂;年初结余结转1489.04万元。

2020年初预算支出总计3828.94万元,比上年增加927.74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73万元,比上年增加73.36万元;年末结余65.45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末决算收入总计2339.90万元,比上年增加14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9.90万元,比上年增加141.23万元,主要是新调入人员的经费开支增加;年初结余结转1489.03万元,比2019年增加788.5万元。

2020年末决算支出总计3763.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52.32万元,主要是民贸民品企业支持贴息补助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年末决算收入2339.9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减少526.94万元;预算支出4355.88,决算支出3763.49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预、决算收入减少原因是扶贫统筹项目指标调剂减少;预、决算支出减少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指标调剂,由项目实施单位决算。

2.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决算支出7.49万元,比上年减少1.11万元。人均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2019年会议费支出为0。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培训费支出0.39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3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82.7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50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71.51万元,卫生健康收入20.41万元,商业与服务业1346万元,住房保障收入16.23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76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3万元。项目支出包括: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492.2万元,扶贫项目支出264.36万元,民贸民品企业贴息2516万元。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7%以上。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黔江区民族宗教委2020年结转上年资金1489.03万元,其中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资金结转40.38万元,为正常结转;扶贫统筹项目资金结转277.66万元,为跨年项目资金结转,已于2020年实施完毕;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结转117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料收集不全,已于2020年全部支付完毕。

黔江区民族宗教委2020年结余资金65.45万元,其中:2020年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资金48.18万元,为正常结余;2020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民族博物馆展厅维护经费3万元,为跨年项目结余,计划于2021年支付完毕;扶贫项目资金结余13.29万元,为正常结余;民贸民品贴息资金结余0.98万元,为正常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决算支出7.49万元,比上年减少1.11万元。人均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其原因为贯彻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出成效。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0年我委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车均2.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88人,人均接待费96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2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3.9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我委2020年争资任务艰巨,相应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5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出成效。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开展业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黔江区博物馆开放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博物馆开放运行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宁梅  79237025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本级资金

20

20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博物馆正常运行所需聘用人员6名(保安2名、解说1名、保洁1人、机房人员2名)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博物馆开放电费、水费、日常维护费。

完成博物馆正常运行聘用人员6名(保安2名、解说1名、保洁1人、机房人员2名)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劳务费,博物馆开放电费、水费、日常维护费。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年接待人数

50000人

100000人


质量指标

博物馆正常开放日

≥365天

365天


时效指标

运行管理进度

100%

100%


成本指标

运行管理费用

月均1.667万元

月均1.667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解决就业岗位

2个

2个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5%

98%










说明

                                             黔江区博物开放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民族博物馆位于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512号,系文体中心四大建筑之一,背靠黔江河,毗邻三岔河,于2003年落成,2004年9月正式对公众开放,是重庆市首家民族博物馆,也是武陵地区唯一的省市级民族博物馆。2006年9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07年2月,被重庆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重庆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博物馆免费开放作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核重要指标(渝文物〔2018〕371号),博物馆免费开放作为各级考核刚性要求。根据区政府办2019年收文办字184号、185号确立本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20万元。

2.项目资金按月执行,2020年内执行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每日监督检查,月考核。季度目标责任风险考核。加强民族博物馆开放日常管理,维持博物馆日常运转开支。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面完成民族博物馆全年对社会正常开放运行整体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年接待人数40000人,实际完成100000人,完成率250%。

(2)质量指标:博物馆正常开放日365天,实际正常开放日365天,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运行管理进度每月完成9%,半年完成54%,全年完成100%

(4)成本指标:运行管理费用,月均1.667万元,全年20万元,全年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解决就业岗位2个,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公众满意度≥95%,实际98%.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为下一年额度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博物馆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绩效自评工作基础扎实,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到位。无问题和建议。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均未发现问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922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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