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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全社会公开报告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涉及核定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发布民政领域各类政府信息,立足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导向,聚焦宣传民政政策,展示民政工作成效。通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民政领域各类信息:公开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示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决算情况。公示各类政策文件22件、工作动态信息29条、公告公示倡议等其他法定信息19条。全年累计按月及时发布社会救助领域发放名单信息36条、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11条,按季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领域补贴发放信息9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5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公示政府采购公告及结果信息27条。补充政策咨询库,增加政策问答信息4条。全年起草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依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示意见征求结果,在印发出台后及时公示文件正文、进行政策解读。根据信息及政策变化及时更新机关负责人、机关联系及监督方式、各类办事指南等信息。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权威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源头科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政务公开责任科室校对、重要信息主要负责人审核机制,严格发布流程,切实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强化保密审查制度,通过去标识化处理等流程切实保障公示对象个人隐私信息不泄露,严守国家秘密,全面杜绝泄密事故。对已公示内容定期开展动态排查,及时更新、撤换已过期内容。切实保障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动态更新网站各栏目政府信息内容,强化发布法定时限。细化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安全性,防范各类病毒程序、非法链接植入页面内容,全年网站专属网页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

细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提升信息供稿数量和质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应主动公开信息在形成时未及时启动公示环节;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图解、视频等内容。三是对乡镇街道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指导。

2025年工作改进措施:一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主动公开意识,保障信息供稿及时。二是保障宣传经费,丰富信息主动公开形式。三是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统一民政领域信息公开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补贴发放名单。针对2023年工作动态类信息公示公示较少的问题,切实加强了此类信息公示。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