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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6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基层政务公开、预算决算、行政许可、招标采购等各项政府信息内容。科学设置信息栏目,严格内容审核校对,做到公开信息正规化、格式标准化,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0年决算情况,社会救助发放名册信息33条,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信息3条,百岁老人补贴发放信息4条,养老机构备案、建设补贴信息8条,其他文件10件,政策解读4件,政策图解3件,其他法定公开内容5条,行政许可决定信息78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7条,公示区民政局惠民惠农资金政策文件6件,工作动态信息31条,转发国内重大新闻29条,所有动态信息均按照每周1次的频率进行更新。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等信息,根据人事变动完善了机关简介和领导信息,按要求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更新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请求。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渠道、申请材料、联系方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遵循“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所有公示信息均联合源头科室进行校对和保密审查后经主要领导同意,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录入员按照公示格式进行编辑排版后经审核员发布。保障了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了网站版面,新增了基层政务公开、政策问答库、惠民惠农资金、公共企事业单位等网站栏目,并分门别类充实了相应内容,使栏目分类更加科学,便利了群众获取信息。指导乡镇街道通过村社公示栏线下公示及时公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强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力度和经费保障,持续推进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细化了各工作环节、流程上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所公示的信息未覆盖民政政策各领域;二是公开的信息仍然在字体、排版等细节上存在个别错误,校对审核工作还需进一步细致。

2022年工作改进措施: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在信息公开上的沟通协调配合力度,提升全机关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广泛收集政府信息并公示,充实公开内容,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二是提升审查审核工作细致度,加强从源头到发布各环节审查校对力度,杜绝错别字和不规范表述,保障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民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编制并公开《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主动公开区民政局起草的《黔江区社会福利与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黔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并发布政策解读,同时首次以图解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根据重庆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公开区民政局2021年《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清单》和《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区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