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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4-00204
  •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8-19
  • 发布日期 2024-08-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和第三个“重庆慈善周”暨“99公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和第三个“重庆慈善周”暨“99公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和

第三个“重庆慈善周”暨“99公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级相关部门、各区级社会组织:

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该日所在周也是我市“重庆慈善周”,并临近“99互联网公益日”。今年民政部办公厅明确“中华慈善日”主题为“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为做好“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99互联网公益日”有关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广泛普及慈善法律法规,我局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宣传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

二、宣传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慈善事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我区公益慈善力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重庆市慈善条例》宣传贯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重庆市慈善条例》。广泛宣传,大力普及。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专题培训、开设专栏、知识竞赛等多样化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重庆市慈善条例》,推动慈善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加快推进“善满山城”行动,形成“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结合“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主题,广泛宣传慈善事业发展成就和先进单位及个人。灵活采用多种方式直观生动地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区慈善事业发展成就。广泛宣传传播“中华慈善奖”和“重庆慈善奖”获得者先进事迹,展示其慈行善举,以榜样的力量引导社会各界携手奉献爱心。黔江区在产业帮扶、养老帮扶、扶弱济困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故事。大力宣传我区慈善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动员和号召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活动,营造“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策划

(一)社会宣传

在城南街道红军广场、城西街道武陵文化广场等设置宣传点,通过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品、现场讲解慈善法律法规政策、解答问题、发出慈善倡议书、组织慈善义卖的方式,向社会宣传慈善法律法规、捐赠流程以及近年我区慈善工作的实效。

(二)结合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宣传

结合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全区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机构、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老年食堂、社区精神障碍康复、五童行动、乡村振兴项目、微项目等实施,深入村社、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向民政服务对象广泛宣传。

(三)标语宣传

各乡镇街道在机关、学校、医院、超市等场所,通过LED、宣传栏等形式,滚动播放标语,营造浓厚慈善宣传氛围。

(四)信息宣传

加强对外信息推送,及时将活动通知与进展情况发布至区民政局官方网页,同时与武陵都市报等媒体合作,广泛报导活动信息,扩大知晓度和参与范围。

六、责任分工

(一)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对整个宣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科室配合,抽调人员参加宣传活动、编撰宣传材料。社会组织科负责统筹协调、搭建宣传场地、宣传解释慈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义卖活动、活动信息公示。社会救助科负责市级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以及精康融合项目成效宣传,社会事务科负责市级富康工程政策宣传,未保中心负责市级福彩圆梦助政策及学五童行动项目成效宣传。

(二)乡镇街道负责宣传标语滚动播放,城西街道、城南街道配合现场宣传活动的组织。

(三)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负责组织全区各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宣传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