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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4-00096
  • 发文字号 渝黔殡组办发〔2024〕2号
  •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3-26
  • 发布日期 2024-03-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黔殡组办发〔2024〕2号

重庆市黔江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城投集团:

现将《2024年黔江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代章)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黔江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按照《民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函〔2024〕16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林业局转发<民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民〔2024〕4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宣传殡葬改革和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时点。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切实提高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持续提升清明节祭扫服务和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要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主动跨前一步,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筑牢人民防线,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便民利民,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城投集团要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和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区城投集团要通过热线电话、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回应群众咨询留言,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要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强化人文关怀等, 想方设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 情况,设置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要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加强祭扫活动管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预约、错 峰、分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殡葬服务机构和进山入林人流密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几率,防止拥挤踩踏,导致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发生。

(二)坚持文明生态,倡导绿色低碳祭扫。各乡镇(街道)、区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清明节集中祭扫的契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区城投集团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积极推广网络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殡葬服务机构要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光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要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弘扬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理念,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殡葬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三)坚持预防在先,强化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区民政局、区城投集团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坚持把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等方案,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避险、应急处置演练,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区林业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 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控将火种带入山林。各乡镇(街道)扎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严管严控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区林业局、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依据火险趋势变化,及时在防火重点区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坚持移风易俗,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区民政局、区林业局要加大《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投身到文明祭扫、防火防灾的 实践行动中来。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改革经验做法、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文明祭扫、护林防火的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引领无火祭扫新风尚。区民政局通过举办网络微课堂、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让清明节宣传工作走进社区、服务群众,提升群众参与殡葬改革和森林草原防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主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服务体验日”等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体验生命文化教育。区林业局要紧扣清明节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 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遴选因祭祀用火 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营造“倡导文 明祭扫,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清明节祭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7日—3月31日)。区殡葬改革

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组建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7日)。自4月1日起全区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落实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在每日14时前上报《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信息和数据,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城投集团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要求。区民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民政殡改处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民政局和区城投集团要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督促殡葬服务机构扎实做好工作方案、防护用品物资供应、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二)深化部门协作。各相关单位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周密安排部署,高效协同配合,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祭扫需求。区民政局要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升规范优质服务水平;会同宣传(文明办)、农业农村等部门大力宣传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措施,引导广大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方式;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祭扫活动的监管;会同林业部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安全检查,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会同公安部门加强祭扫集中路线的执勤巡逻,确保车辆有序通行和道路畅通;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加强运力保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依法查处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趁机变相涨价等现象和违法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维护殡葬行业市场秩序。

(三)严格督查指导。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清明节祭扫期间组织力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祭扫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决防止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等情况发生。要把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平安、有序、文明祭扫。

附件:2024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内部工作流程依法可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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