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提供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推进依法行政
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程负责跟踪督导,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将责任进行了岗位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相关行政管理项目法定职权及时分解到内设机构和执法岗位,以文件形式明确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执法程序、执法标准以及违法行为的追究措施。将依法行政及法建普法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及时召开专门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情况,加快完善制度建设、教育宣传、队伍培训等相关内容,落实法制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1、梳理清单,规范流程。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2019年再次启动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梳理出行政许可事项15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保留原有行政许可14项(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登记、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修改章程核准;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殡仪服务站建设审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审批、地名命名、更名、登记审批)。
遵循“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15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赋予了群众充分的知情权,使办事群众能看懂、能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最大程度压缩,我局承担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间平均减少50%以上。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审批流程图,使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完成了对我局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清理规范,纳入清单管理140项,优化服务流程14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网上运行,对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次全面梳理。
2、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全渝通办”改革举措,着力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一次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社会团体变更、注销登记、修改章程核准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全面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工作,我区的行业协会商会均没有涉及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没有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为。在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事项中,针对社会组织的验资,市民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开发了验资通系统,针对自愿在建设银行开设账户的社会团体提供免费验资,减少了社会团体的中介服务性支出。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要求民非单位的开办需要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开办资金验资报告),我局从未要求民非单位到指定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活动。同时以购买服务形式取消社会组织在办理变更法人和注销登记事项时提供审计报告事项,今后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注销登记时,不再要求其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和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我局委托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审计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既规范了中介服务行为,也减轻社会组织经济负担。
4、清理规范民政领域村(社区)证明事项。规范各类证照、证明、盖章环节,深化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切实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制定和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五张清单”。即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和证明保留清单、证明取消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村(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实行由乡镇街道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婚姻登记中心等科室相应取消调整多项开具涉及群众办事的证明目录。
(三)创新社会治理
1、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我局站在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的高度,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采取项目补助等方式,探索促进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机制。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市级财政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获得市级财政购买服务项目8项,其中社会工作专业领域3项(黔江区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黔江区“三社联动,互助同行”农村三留守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黔江区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每个项目金额20万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正阳街道青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正阳街道群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城南街道山台山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城西街道迎宾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城东街道文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每个项目金额5万元。
2、积极推动“三社联动”。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把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志愿服务主阵地的作用,广泛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室,建立社区(村)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引导群众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机衔接。
3、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成了村(社区)主任集中培训任务。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作用的函》(黔江民政〔2019〕44号),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引领示范、模范带头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快培育各类自治组织,引导农民说事、议事、主事。探索搭建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会、妇女联合会等民主协商平台,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深化移风易俗,开展破除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的破除活动。
4、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长春、金溪、金桥、五福、关后、大山等13个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寨子社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任务。完成舟白箭坝社区“三治融合+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向市级争取了120万元资金建设示范社区。
5、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黔江委发〔2018〕31号),成立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黔江委办〔2019〕72号)。开展了“社区治理大调研活动”。
6、健全群众组织,落实民主协商。健全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黔江民政发〔2019〕25号),指导和督促村(社区)建立资金互助协会等经济组织,公益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基层事务大事、小事、私事“三事分流”工作机制(黔江民政发〔2018〕76号文),印发了《黔江区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黔江府办﹝2019﹞48号文)。
7、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充分依靠并发挥村(居)民的主体作用,着力在丰富约定内容、规范制定程序、健全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上下功夫。
水井湾社区探索社区治理新路径实行积分制管理,发挥了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作用,显现了自治法治德治有效融合,提升了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山台山社区“由乱转治、由治转稳、由稳转和、由和转兴”,打开了“以党建统领治理、以统筹推动联动、以服务凝聚人心”的社区治理新局面,成为城乡治理社区的样板。青坪“五乐”社区“和气小屋”“五步工作法”、山台山“六和”社区成为社区民主协商的典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和面临着执法力量还相当薄弱;依法行政责任制,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追究制度、监督约束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把依法行政作为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和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全区民政工作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