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婚姻登记办理指南(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补发)
重庆市黔江区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法规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条件 |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男女双方自愿;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办理材料 |
男女双方持办理材料到黔江区婚姻登记中心现场进行结婚登记: 一、初婚: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提供3张红底背景大二寸合影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50mmⅹ37mm) 二、离婚后再婚: 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初审判决附生效证明)或调解书原件。 三、丧偶后再婚: 提供另一方的死亡证明 四、非重庆市户籍需提供: 在黔居住的非重庆户籍当事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五、现役军人还需提供: 1、身份证 2、军人证件 3、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跨省办理 |
非重庆市户籍群众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可在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婚姻登记。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
办理流程 |
一、初审:男女双方当事人提交办理材料进行审查。 二、受理: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复核 三、登记(颁证):经核验条件符合、材料真实,当场颁发《结婚证》 |
办理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路北段18号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
联系方式 |
023-79238299 |
网上预约方式 |
1、“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服务--婚姻预约 2、 重庆市政府“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婚姻登记预约”事项,或直接跳转地址:https://zwykb.cq.gov.cn/qxzz/qjq/bszn/?itemid=d5142517-e434-4e4a-b93e-d4e6925aaf40®ncode= |
重庆市黔江区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法规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条件 |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其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 |
办理材料 |
男女双方持办理材料到黔江区婚姻登记中心现场进行离婚登记: 一般情形: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名应在登记员面前完成) 4、男女各两张单人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35mmⅹ45mm) 二、非重庆市户籍需提供: 在黔居住的非重庆户籍当事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三、现役军人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跨省办理 |
非重庆市户籍群众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可在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婚姻登记。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
办理流程 |
一、初审: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在婚姻登记机构现场提出离婚申请。 二、受理: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核验申请材料,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冷静期:离婚申请人双方进入冷静期30天。第31-60天办理离婚登记,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 四、审查发证:当事人持办理材料进行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
办理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路北段18号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
联系方式 |
023-79238299 |
网上预约方式 |
1、“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服务--婚姻预约 2、 重庆市政府“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婚姻登记预约”事项,或直接跳转地址:https://zwykb.cq.gov.cn/qxzz/qjq/bszn/?itemid=d5142517-e434-4e4a-b93e-d4e6925aaf40®ncode= |
重庆市黔江区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补发办理指南
法规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办理条件 |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办理材料 |
补发结离婚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结婚证提供3张红底背景大二寸合影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50mmⅹ37mm) 3、离婚证提供男女各两张单人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35mmⅹ45mm) 更换损毁结离婚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结离婚证原件 3、结婚证提供3张红底背景大二寸合影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50mmⅹ37mm) 4、离婚证提供男女各两张单人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35mmⅹ45mm) |
跨省或跨区县 办理 |
不能跨省或跨区县办理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
办理流程 |
一、初审: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在婚姻登记机构现场申办结离婚证件补发、换发。 二、受理: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 三、换发证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办理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路北段18号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
联系方式 |
023-79238299 |
网上预约方式 |
1、“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服务--婚姻预约 2、 重庆市政府“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婚姻登记预约”事项,或直接跳转地址:https://zwykb.cq.gov.cn/qxzz/qjq/bszn/?itemid=d5142517-e434-4e4a-b93e-d4e6925aaf40®nco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