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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3-00063
  •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办事指南
  • 成文日期 2023-06-17
  • 发布日期 2023-06-1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婚姻登记办理指南(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补发)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婚姻登记办理指南(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补发)

重庆市黔江区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男女双方自愿;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办理材料

男女双方持办理材料到黔江区婚姻登记中心现场进行结婚登记:

一、初婚: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提供3张红底背景大二寸合影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50mmⅹ37mm)

二、离婚后再婚:

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初审判决附生效证明)或调解书原件。

三、丧偶后再婚:

提供另一方的死亡证明

四、非重庆市户籍需提供:

在黔居住的非重庆户籍当事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五、现役军人还需提供:

1、身份证

2、军人证件

3、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跨省办理

非重庆市户籍群众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可在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婚姻登记。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理流程

一、初审:男女双方当事人提交办理材料进行审查。

二、受理: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复核

三、登记(颁证):经核验条件符合、材料真实,当场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路北段18号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79238299

网上预约方式

1、“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服务--婚姻预约

2、 重庆市政府“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婚姻登记预约”事项,或直接跳转地址:https://zwykb.cq.gov.cn/qxzz/qjq/bszn/?itemid=d5142517-e434-4e4a-b93e-d4e6925aaf40&regncode=

重庆市黔江区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其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

办理材料

男女双方持办理材料到黔江区婚姻登记中心现场进行离婚登记:

一般情形: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名应在登记员面前完成)

4、男女各两张单人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35mmⅹ45mm)

二、非重庆市户籍需提供:

在黔居住的非重庆户籍当事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三、现役军人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跨省办理

非重庆市户籍群众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可在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婚姻登记。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理流程

一、初审: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在婚姻登记机构现场提出离婚申请。

二、受理: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核验申请材料,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冷静期:离婚申请人双方进入冷静期30天。第31-60天办理离婚登记,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

四、审查发证:当事人持办理材料进行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办理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路北段18号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79238299

网上预约方式

1、“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服务--婚姻预约

2、 重庆市政府“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婚姻登记预约”事项,或直接跳转地址:https://zwykb.cq.gov.cn/qxzz/qjq/bszn/?itemid=d5142517-e434-4e4a-b93e-d4e6925aaf40&regncode=

重庆市黔江区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补发办理指南

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办理条件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办理材料

补发结离婚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结婚证提供3张红底背景大二寸合影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50mmⅹ37mm)

3、离婚证提供男女各两张单人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35mmⅹ45mm)

更换损毁结离婚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结离婚证原件

3、结婚证提供3张红底背景大二寸合影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50mmⅹ37mm)

4、离婚证提供男女各两张单人免冠登记照(照片规格:35mmⅹ45mm)

跨省或跨区县

办理

不能跨省或跨区县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理流程

一、初审: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在婚姻登记机构现场申办结离婚证件补发、换发。

二、受理: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        

三、换发证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办理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路北段18号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79238299

网上预约方式

1、“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服务--婚姻预约

2、 重庆市政府“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婚姻登记预约”事项,或直接跳转地址:https://zwykb.cq.gov.cn/qxzz/qjq/bszn/?itemid=d5142517-e434-4e4a-b93e-d4e6925aaf40&regn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