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为:1.贯彻执行有关民政行政执法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查处登记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案件。
3.承担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或社会组织违法开展募捐、社会组织以外组织或个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等案件的查处。
4.承担查处登记认定慈善组织、养老机构、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的违法行为。
5.承担殡葬违法、社会救助违法、区划地名界线管理违法、彩票代销者违法等案件的查处。
6.承担民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受理、办理、督办民政违法举报;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民政违法案件等。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3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6.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7.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3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59万元,比2023年减少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9万元,比2023年减少8.32万元,主要原因退休1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相等。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4万元,比上年减少4.12万元,主要原因为持续性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预算0.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欣芮 联系电话:023-7922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