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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26Q/2023-0010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3-11-10
  • 发布日期 2023-11-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关于2023年第三批养蚕设施补助资金情况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关于2023年第三批养蚕设施补助资金情况公示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发〔2022〕7号)、区茧丝绸产业发展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冬季蚕桑生产工作的通知》(黔江茧丝指办发〔2022〕3号)要求,相关蚕桑乡镇2023年第三批养蚕设施自查验收情况,区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蚕桑乡镇申报的第三批养蚕设施及2023年新(重)建养蚕大棚配套设施进行了现场核实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及补助资金兑现计划公示如下:

一、设施验收情况

2023年9月-11月2日,区林业局对2023年水市镇申报的第三批养蚕设施建设及阿蓬江镇、黑溪镇受风灾养蚕大棚、共育室进行逐个检查验收,验收结果:新建合格共育室2个,新(建)建养蚕大棚143个,改建共育室184.5平方米(折合养蚕大棚改造6个),2楼6层新增蚕台验收合格3706平方米(具体见附表)。同时对全区2023年3413.5个验收合格养蚕大棚的配套设施进行核查,核实配套贮沙坑750个、储桑池(室)3317.5个、消毒池537个,未合格蚕台整改完成24个。

二、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

(一)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新建共育室补助25000元/个,新建(重建)养蚕大棚补助3500元/个(其中:大棚主体2500元/个、蚕台1000元/个)、改造养蚕大棚2000元/个、2楼6层新增蚕台补助35元/平方米,配套纸板方格簇资金15元/平方米,新建(重建)养蚕大棚配套纸板方格簇400元/个,贮沙坑补助500元/个、储桑池(室)400元/个、消毒池300元/个。

(二)补助金额

本次共补助资金269.21万元,其中:新建共育室2个,补助资金5万元;新建(重建)养蚕大棚(配套新建蚕台)143个,补助资金50.05万元;改建养蚕大棚6个,补助资金1.2万元;2楼6层新增蚕台3706平方米,补助资金12.971万元;配套纸板方格簇资金11.279万元;贮沙坑750个,补助资金37.5万元;储桑池(室)3317.5个,补助资金132.7万元;消毒池537个,补助资金16.11万元,未合格蚕台整改完成24个,补助资金2.4万元。

三、资金兑现方式

本次补助资金除方格簇配套资金拨付到乡镇,并由乡镇采购方格簇发放到相关业主外,其余资金由区林业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农户或单位。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反馈。

(区林业局监督举报电话:023-79227629;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7922562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黔江区2023年第三批养蚕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兑现花名册

        2.黔江区2023年第三批新建2楼6层新增蚕台补助资金兑现花名册

        3.黔江区2023年第三批养蚕设施及2楼6层新增蚕台配套纸板方格簇补助资金兑现花名册

        4.黔江区2023年新(重)建养蚕大棚蚕台及配套设施资金兑现花名册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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