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责清单,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区林业局按照国、市、区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承接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拓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覆盖范围,促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2.加强市场监管。配合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杜绝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3.创新社会治理。一是狠抓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及隐患排查等工作。二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武陵仙山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及时补充扑火器材及设施,定期维护设备,加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四是加大巡查力度,聘用护林人员462名。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建设任务7.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1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1万亩、农村“四旁植树”旁植树0.2万亩、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新造和改造1.3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幼林抚育2万亩。二是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面积23.15万亩,巩固2014-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坡耕地还林17万亩。三是以“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建设美丽宜居黔江”为主题,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32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四是组织编制了黔江区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年度实施方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区林业局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对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林业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涉及法律合同或其他重大决策事件中法律问题先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以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岗前培训,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全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林业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相继开展了“绿盾2019”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加强审计监督。区林业局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单位管理信息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责任,建立矛盾排查登记表。将涉及本局的所有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建立登记表,明确所属类别、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化解时限,将每一个信访问题落实到人,按规定按步骤及时化解。
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明确各科室信访责任,理顺信访途径与其他法定途径的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从而提升区林业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可以更加及时准确地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3.提前谋划,加强排查。定期召开会议,梳理各个科室易存在上访问题的地方,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于科室之中。针对林权问题,林区项目建设等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问题,侧重重点,要求国有林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林政科做好林权职能调整解释工作、及时更改错误的生态效益直补账号。
(七)全面提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林业系统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宪法、支部主题党日学宪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等工作,逐步提高了林业系统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水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治林管理水平和林业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
2.以宣传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林业宣传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并4次在黔江电视台宣传森林防火。通过电视、宣传图片、书写标语、散发传单、开展咨询、纸杯、印发区政府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林业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等,不断增强了公民法治意识,提高了全民素质,为扎实推进我区国土绿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行为人对林业相关法律陌生和观念淡薄,依法采伐林木意识不强,是诱发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当前偏远山区的生产力还普遍落后,经济来源单一,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因病、因学等原因,变卖木材成为村民就地取材的最快捷之道。
(二)办案力量相对不足,办案场所不规范,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工作需要。因过多从事非警务活动,使得案件查办经常因安排的其它重点工作、信访工作而中断,案件查办打击不够及时、打击力度不足,深挖犯罪较难。
三、工作对策及打算
(一)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以各类民间节日、普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警力深入各乡镇、社区、村民小组及重点林区、湿地,以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及用各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执法难的问题。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起步晚,硬件设施相对落后,信息化应用水平低,特情建设相对不足,需要加大经费投入。
(三)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与地方公安的资源共享,警务协作,狠抓执法联动,为涉林案件办理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大与路政、食药监、工商、市场管理部门的配合,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案件来源和整体执法质量;积极探索与林业内部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合办案机制,有效整合现有执法力量,采取联合作战行动,随时掌握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证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打击;进一步加大和检、法部门的衔接工作,认真分析总结新出现的各类涉林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及时开展专项严打行动,从重从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设置的法律依据、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办理地点、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通过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阳光审批,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