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18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责清单,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区林业局按照国、市、区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承接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拓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覆盖范围,促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根据黔江府发〔2016〕27号、黔江府办发〔2017〕114号、黔江府发〔2018〕6号文件,区林业局行政权力、责任事项100项,行政许可事项9项,2018年接待行政审批业务咨询30人次,受理网上审批业务44件,已经办结44件,办结率100%。同时,配合区政府法制办,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报送林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项,实现行政审批上网运行,一网办理。
2.加强市场监管。配合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杜绝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3.创新社会治理。一是狠抓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及隐患排查等工作。二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武陵仙山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及时补充扑火器材及设施,定期维护设备,加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增加护林人员400名,开展防火知识培训,组织森林扑火演练,培训应急队员80余人。五是开展两次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原则,实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隐患10余处,实现了全区无森林火灾发生。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国土绿化有力推进。全区已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建设任务19.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7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1.7万亩、宜林地及无立木林地人工造林2.9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6万亩、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5.2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0.5万亩。二是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破坏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活动,摸清各自然保护地底数和管理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依据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方案,7月3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自然保护地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方案。同时及时开展问题整改。截至10月底,共整改违法违规问题53个(实际为49个),处罚企业(个人)2个,关停企业12个,拆除建筑面积8134平方米,罚款6万元,整改完成4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83.68%。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区林业局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对2018年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林业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涉及法律合同或其他重大决策事件中法律问题先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以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岗前培训,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全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林业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区林业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在2017年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细则,印发到全局各科室,并加强学习,确保全区林业行政检查行为规范进行。一是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林业行政检查工作实际,经研究,明确了两项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一是对木材收购经营加工行为的检查,二是对生产、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二是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区林业局建立完善本单位随机选派执法检查的人员名录库,共20名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入库的20名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通过了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业务熟练,可有效履行检查职责。三是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建立了全区林业行政检查对象库,共79家市场主体。全年共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20起,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车辆64台次;森警、森检联合查处涉木案件12件,查处松疫木原木并焚烧20立方米。四是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相继开展了“2018绿剑行动”、“春雷2018行动”、“20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环保督察、森林督察共办理涉林案件51件。并将已完善的信息资料录入诚信黔江信用信息平台,为全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打基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8年,收到检察建议书6个(黔江检察院〔2018〕18号、黔江检察院〔2018〕19号)、渝黔检行建〔2018〕17号、〔2018〕18号〔2018〕19号、〔2018〕20号),并按时回复。同时给8个涉事当事人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去函,要求其监督当事人完成林木补种任务。
2.加强审计监督。2018年,区林业局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单位管理信息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责任,建立矛盾排查登记表。将涉及本局的所有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建立登记表,明确所属类别、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化解时限,将每一个信访问题落实到人,按规定按步骤及时化解。
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明确各科室信访责任,理顺信访途径与其他法定途径的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从而提升区林业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可以更加及时准确地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3.提前谋划,加强排查。定期召开会议,梳理各个科室易存在上访问题的地方,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于科室之中。针对林权问题,林区项目建设等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问题,侧重重点,要求国有林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林政科做好林权职能调整解释工作、及时更改错误的生态效益直补账号。
4.每月总结,进度跟踪。针对已经出现的,并且近期内不能彻底解决的矛盾纠纷,由办公室负责每月询问工作进度, 进行总结形成进展情况,并按涉及人数分成4类,按所属性质分5类,形成统计表,直观反映全局信访情况;按矛盾内容、类别、涉及人数、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化解进度形成台账,直观反映每一件矛盾的处理情况,明确责任。
2018年区林业局接待信访咨询53件,干部下访接访45件。
(七)全面提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林业系统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宪法、支部主题党日学宪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等工作,逐步提高了林业系统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水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治林管理水平和林业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2018年区林业局网上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应参考109人,实参考109人,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为100%,平均分89.7,主要领导参与了2018年度黔江区法治理论学习抽考及旁听,成绩82分,撰写了旁听心得一篇。
2.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在对林业系统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重点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监所、进中介的“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以宣传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以三月法制宣传月、湿地保护日、义务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通过电视、宣传图片、办专栏、书写标语、散发传单、开展咨询、播放警示教育片、气象历书、纸杯、年画、印发区政府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林业法律法规,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重点宣传了《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等,不断增强了公民法治意识,提高了全民素质,为扎实推进我区国土绿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行为人对林业相关法律陌生和观念淡薄,依法采伐林木意识不强,是诱发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当前偏远山区的生产力还普遍落后,经济来源单一,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因病、因学等原因,变卖木材成为村民就地取材的最快捷之道。
(二)办案力量相对不足,办案场所不规范,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工作需要。因过多从事非警务活动,使得案件查办经常因安排的其它重点工作、信访工作而中断,案件查办打击不够及时、打击力度不足,深挖犯罪较难。
(三)涉林案件办理受行政干预较多。当前,在办理涉林案件时困难较大的是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此类案件主要表现为建厂、采石、毁林开垦和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如开发房地产、旅游开发)、政府重点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这些工程项目均由区交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扶贫办等单位立项,由区级国有集团公司或乡镇政府组织招标,招标合同未约定占用林地手续审批事项,以上案件对违法主体的认定、主观要件的判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使得公、检、法各家对司法解释理解不一致,造成了案件办理、诉讼困难。
三、工作对策及打算
(一)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立足森林公安职能,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以各类民间节日、普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警力深入各乡镇、社区、村民小组及重点林区、湿地,以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及用各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执法难的问题。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起步晚,硬件设施相对落后,信息化应用水平低,特情建设相对不足,需要加大经费投入。
(三)进一步理顺执法管理体制。加大对基层林业站执法指导,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占用了森林公安大量精力,独立行使刑事执法权后需要大量警力,造成警力相对不足。特别是有些非法运输木材案件路途较远,由乡镇水利林业管理站办理,能够做到及时、精确查处。在以今后的工作中,建议明确涉林刑事案件和盗伐、滥伐林木、占用林地行政案件以森林公安办理为主;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行政案件以乡镇水利林业管理站以办理为主。做到职责清楚,避免相互推诿。
(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与地方公安的资源共享,警务协作,狠抓执法联动,为涉林案件办理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大与路政、食药监、工商、市场管理部门的配合,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案件来源和整体执法质量;积极探索与林业内部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合办案机制,有效整合现有执法力量,采取联合作战行动,随时掌握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证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打击;进一步加大和检、法部门的衔接工作,认真分析总结新出现的各类涉林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及时开展专项严打行动,从重从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设置的法律依据、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办理地点、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通过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阳光审批,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