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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26Q/2024-00138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9-30
  • 发布日期 2024-09-30
  • 文件标题 听证公告(李祖安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林业局
  • 有效性

听证公告(李祖安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条和《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事人的听证申请,本单位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李祖安

二、案由:李祖安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三、听证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

四、听证地点:林业局办公楼706会议室(黔江区城西街道西沙步行街85号)

五、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六、注意事项:

1.请有意旁听人员在2024年10月15日17时30分前向本单位联系人提出旁听申请,因场地限制,旁听人数限额10人,将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旁听人员,额满为止。

2.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听证会开始后不得入场。

3.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娟,联系电话:792740766。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