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信息咨询、技术推广与支持、成果转移、培训交流、孵化培育服务;科技项目、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区科技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现有在职职工6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2.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4.8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2.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2万元,比2022年减少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2万元,比2022年减少2.7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
重庆市黔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艳梅;联系电话:023-7922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