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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教委】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现场确认环节教师须提交哪些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教师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在网上下载后用A4纸打印;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4.教师培训学分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5年注册有效期内不少于360 培训学时的教师培训学分证明或等量学分的参训证明;5.首次注册教师提交上...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或跳级吗?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跳级。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校考核,能达到相应年级学习水平,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跳级申请表》,并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签章同意。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完成电子学籍跳级处理。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
哪些情况下学生学籍会发生变动?
当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升学、毕业以及其他异动情况下学生学籍会发生变化,学籍档案实行“籍随人走”,学生因转学、升学等原因,就读学校发生变化后,原就读学校应将学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转至新就读学校。原就读学校保留必要的备份档案。
学生转学手续如何办理?
在符合转学条件的情况下,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入、转出学校签章同意并存纸质档。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依次经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学生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因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流动人口务工地发生变化,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法定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出国留学: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