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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1-00273
  • 发文字号 黔江教发〔2021〕107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10-11
  • 发布日期 2021-12-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江教发〔2021〕107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6-16周岁儿童少年

接受教育情况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特教学校,各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常态化监测,摸清底数、精准施策,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决定开展2021年全区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0月18日。

二、核查对象

我区户籍系统内6-16周岁(2005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所有儿童少年。

三、核查内容

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详细地址,就读学校(省市、区县、乡镇)及班级、学籍号码,未就读情况(未入学、辍学、毕业离校、缓免休学等)、健康状况(若属残疾儿童,注明有无残疾人证及号码等);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是否属一般脱贫户、低保(城乡)、孤儿、特困供养(城乡)、防止返贫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护人姓名及关系(父母或其他)、联系电话等。具体内容及填报要求详见《黔江区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求,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校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村组社区干部、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衔接。各学校必须明确1名副校长直接负责,同时配备2-4名工作人员,必要时可安排其他同志协助。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负责牵头,辖区内的其他学校配合中心校工作,具体任务由中心校划分。

(四)各学校务必做好核查名册涉及儿童少年及家庭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所有信息一律不得对外提供。若因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五)各学校要充分利用2020年核查的已有信息,以2021年8月31日为周岁计算时间节点,剔除现已满17周岁人员,增加现已满6周岁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更新、修正。要利用全国学籍系统信息,将在市内就读的学生信息核对准确,然后通过乡镇(街道)经发办核对一般脱贫户等特殊群体信息,最后通过村居委或走村入户方式,核查完善在市外就读或未就读学生相关信息,确保不漏一人。核查名册中,若因户籍重复等原因查无此人的,要在备注栏加以说明;在实地核查中,若发现“有人无籍”(含户籍、学籍),要在名册最后添加相关信息并以红色标注。

(六)请各中心校于10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黔江区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表》和《黔江区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统计表》(附件2)电子件通过OA平台传区教委基教科聂娇。同时,请各中心校于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核查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件通过邮箱传区教委基教科聂娇。

(七)请各学校每月20日前将《黔江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预警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件和盖章的扫描件传基教科聂娇邮箱。

(联系人:白雪琴,联系电话:18875589597 短号687597;聂娇,联系电话:18315209733 短号619733,邮箱:1435749314@qq.com)

附件:1.黔江区2021年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表(样表)

2.黔江区2021年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核查统计表

3.核查工作人员信息表

4.黔江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预警信息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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