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黔江教办〔2020〕160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的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师范、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教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为做好骨干教师考核工作,保证骨干教师考核规范有序,促进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黔江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黔江教发〔2020〕114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确认的市级骨干教师和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确认的区级骨干教师(以下简称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从“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示范引领、自我发展、骨干效应”五个板块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及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分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任期考核
市级骨干教师任期为五年,期满由市教委组织考核;区级骨干教师任期为三年,期满由区教委组织考核。
(二)年度考核
非任期考核年度由学校参照考核量标组织考核。
(一)年度考核
1.本人申请。骨干教师填写《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表》,并向任职单位提交相关印证材料,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单位考核。任职单位根据《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量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相关考核材料上报区教委。
3.教委审定。区教委对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下发考核结果文件。
(二)任期考核
市级骨干教师根据市教委要求进行考核。
区级骨干教师考核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骨干教师填写《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表》,由区教委验证原件,并交相关复印件。
2.专家评审。区级专家组对提交材料进行考核,并形成评审结果。
3.教委审定。区教委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经公示后,下发考核结果文件。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合格者,按《黔江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任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3.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骨干教师相关待遇,保留骨干教师资格一年,第二年可继续参加考核。
4.放弃骨干考核或连续两年年度骨干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属区级骨干教师的,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属市级骨干教师的,不予上报市教委进行任期考核。
六、组织管理
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由区教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实行考核责任制,谁考核,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考核结果申诉制,骨干教师可以在考核结果公示期间向区教委提出申诉,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实后予以回复。
七、其它事项
(一)每年考核的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下发的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三)市级骨干任期考核按市教委要求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参照区级骨干教师考核进行。
(四)本办法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原《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黔江教办〔2017〕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量标
附件
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量标
序号 |
板块名称 |
任务指标 |
印证材料 |
考核标准 |
1 |
师德修养 |
按《黔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执行 |
任职单位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 |
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合格。 |
2 |
教育教学 |
保质高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
任职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 |
年度考核结果居全校二分之一及以前。 |
3 |
示范引领 |
1.学校及以上公开课至少1次; |
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
中小学骨干教师完成本板块任务指标第1-3项其中两项或符合第4项。 研训机构骨干教师完成本板块任务指标第1-4项其中1项。 |
2.举办学校及以上讲座至少1次; |
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 |||
3.至少指导2名青年教师,听被指导教师随堂课至少4节,且被指导教师每人至少上校级公开课1次; |
学校带教相关文件和年初签订的带教协议;证书。 | |||
4.受聘为区级及以上培训专家团队成员、指导老师。 |
聘书或文件。 | |||
4 |
自我发展 |
1.参加区级及以上规定的培训并合格; |
培训合格证书。 |
完成本板块第1项并同时完成2-5其中1项。 读书心得须查重确认原创。 |
2.阅读教育教学专著,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心得; |
读书心得原件或获奖证书。 | |||
3.担任至少一项区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或主研; |
在研课题的申报书、立项通知文件;已结题课题的结题证书。 | |||
4.至少1篇论文在区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 |
刊物封面、目录、发行页及论文所在页,获奖证书(文件)扫描件或照片。 | |||
5.编写校本教材或教育教学专著正式出版。 |
校本教材或专著封面及编委会成员页。 | |||
5 |
骨干效应 |
骨干教师民主测评合格率达80%(区级专家组每年至少抽三分之一的学校进行民主测评,每三年一次全覆盖,当年未抽到的由任职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
骨干教师民主测评统计表。 |
民主测评合格率达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