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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007
  • 发文字号 黔江教办〔2024〕10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1-16
  • 发布日期 2024-01-1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学期期末及2024年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学期期末及2024年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黔江教办〔2024〕10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秋季学期期末及2024年寒假期间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电大、职教中心,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2024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秋季学期期末、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秋季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之系用电、用气和交通运输高峰时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校(园)务必要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务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要将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头。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判安全稳定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

(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校(园)要在放寒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主题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安全宣传教育主题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铁路安全、用火安全、消防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防踩踏、防性侵、防校园欺凌、外出探亲旅游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护自救、冰雪天气防范、传染病防控、防骗防盗、乘坐特种设备安全、危化药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特别要做好寒假、春节、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拖拉机、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超载车及其它无营运资质车辆,文明安全乘车;在家烧柴烧炭烧天然气取暖时注意保持通风,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时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有针对性开展教师法治教育,自觉抵制黄赌毒的侵害,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娱乐场所,不酒后驾车。

(二)做好学生离校管理。要加强家校联系,学生离校时要逐一登记,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回家和返校。要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向家长或监护人通报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督促家长履行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管护工作。学生放假时,要积极协调辖区安监、派出所等单位做好学生集中出行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园)在放假、开学前要组织专人分别开展1次校园安全大排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危化药品保管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检查情况和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对节假日期间停止使用的宿舍、食堂、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要对前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

(四)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学生在校期间,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制度,来人来访认真盘查,相关登记要规范详细。检查学校视频监控,确保正常使用。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夜间巡查,大课间、放学、晚自习下课等时段,落实人员在楼梯、校门等重要部位值守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故。持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取暖设备检查力度,教室、办公室、寝室等校内场所禁止用煤、柴、碳、小太阳取暖。要灵活妥善应对极端天气,及时发布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师生和家长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处于可控状态。对在网上扬言报复学校、侵害学生等信息,要及时报告、及早防范,坚决防止和避免校外矛盾纠纷引发学校恶性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要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广大师生接受法治教育,防止被黑恶势力裹挟利用。同时要积极举报黑恶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五)抓好公共卫生安全。各校(园)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舆情的研判及处置,出现传染病疫情,正面宣传防控措施,防止舆论炒作,切实提高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冬季呼吸道感染、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员工掌握传染病预防的相关知识,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六)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各校(园)要会同施工方对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区域要做到有效隔离和监管,施工人员不能进入教学楼、办公楼和学生、家属宿舍。要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应尽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义务,做好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监管,抓好冬季施工防护措施落实,确保校园平安。寒假期间如遇在建工程停工,要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区域封闭和工地照看工作,严防盗窃、人员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春节将至,各校(园)要关心关注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独居留守儿童,关心关注经济特困家庭子女、离异家庭子女,关心关注学习困难学生、性格孤僻学生、残疾学生、与社会问题人员交往密切学生。要加强家校联动和社区(村社)互动,对学生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学校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社区(村社)人员,并配合监护人做好必要的治疗疏导工作。

(八)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各校(园)要坚持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学校维稳工作的重点,针对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分配、临聘人员解聘、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多轮次”排查,不留空档、盲区和死角,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整改和化解。特别是绩效工资分配,涉及广大教职工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校(园)必须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发放办法进行发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做好民师、代民师群体,被辞退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法上访、集体上访,务必将矛盾解决在本单位、本系统。

(九)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活动管理。各校(园)放假后要全面封闭校园,校内运动场及体育设施等不对外开放,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出入校园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要严格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寒假期间,严禁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以任何借口和形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活动,严禁学校将教学场所、设施租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教师个人,举办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班、辅导班或兴趣班等。

(十)加强寒假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校(园)要严格落实校级管理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校园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脱岗,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要严格安全信息报送,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必须上报区教委和属地党委、政府,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虚报、谎报。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寒假期间,区教委将采取实地查看、视频点名等方式不定期抽查各学校值班护校情况,对值班护校不力的学校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各校(园)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安排部署落实,并将2024年寒假期值班护校信息表(纸质件需加盖公章)于1月20日前报区教委法治科(安稳办)3330室。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