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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132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7-11
  • 发布日期 2024-07-1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黔江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黔江区202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政策介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每年办理一次。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利率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还款及还本宽限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的8月2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贷款人承担。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8月30日前向区教委学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信息变更,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享受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学籍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正式录取(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类的学生不得办理;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黔江区;

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黔江区;

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不超过60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它: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含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法定监护人。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黔江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办理。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黔江区教委学生服务中心办理。续贷(再次贷款),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等到黔江区教委学生服务中心办理,同时,也可远程续贷(网上办理),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贷款时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按提示操作即可。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和就学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可现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3.持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积极支持、鼓励、倡导远程(网上)办理续贷。

1.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2.远程续贷

①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线办理。

②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续贷操作。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学生如修改电话号码请在国家学贷款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者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中修改,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办理时间:7月29日-8月31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7:30

(二)办理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学生服务中心(正阳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3楼)

(三)服务热线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黔江区教委学生服务中心服务热线:023-79230969   023-79230956(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五、还款方式

学生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类型选择支付宝网页版、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进行还款,也可以委托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个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通过POS机刷卡还款,还款时只需要提供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号码,通过银行卡、支付宝、云闪付、微信其中任一种方式还款,不可以使用现金、信用卡或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