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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2-04
  • 发布日期 2024-02-04
  • 文件标题 营养改善计划问答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营养改善计划问答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范围是哪些?

营养改善计划分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在校就读并在学校食堂用午餐的所有学生,其中送教上门、因故长期不在学校以及其他原因不在校就餐的学生不属于受益对象。

2.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标准是多少?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5+X”膳食标准,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采用“4+X”膳食标准,至少提供二荤、二素、一汤(《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印发后立即实施)。膳食标准中的“X”部分向家长收取,“5+X”或“4+X”均全额用于购买优质食材,丰富食材种类,为学生提供等值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挪作他用。

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如何做到有效监管,确保供餐质量?

一是狠抓食品安全。各实施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四自主”经营,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健全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完善采购、查验、储存、加工、分餐、留样、餐厨垃圾处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签订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分岗位落实责任,形成管理合力。二是严格资金管理。落实《重庆市黔江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管理、核算、监督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健全食品采购、入库贮存、领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据实填报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公布具体实施情况。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膳食委员会参与日常监管。实行学校领导首尝和自费陪餐制度,监督食品安全和供餐质量。开展春季、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开展一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查,健全 “学校自查、片区办公室检查、区级督查”的三级检查防控体系,保障供餐质量,确保师生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