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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0-00073
  • 发文字号 黔江教办〔2020〕126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7-30
  • 发布日期 2020-12-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黔江教办〔2020〕126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特教学校,电大,职教中心,各片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提高我区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黔江教发〔2020〕70号)要求,区教委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15日组织年检工作小组,严格依据《黔江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现场座谈、实地查看、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区109所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内容

对学校场地布置、功能室规划、设施设备配备等办学条件;人才队伍配备、人事档案建设、人事考核管理等情况;按学校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园)长履职情况;规范财务管理情况;校园安全、食品卫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等各项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保育保教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年度检查。

二、年检结论

(一)合格103所。通过年检,黔江区濯水镇新兴幼儿园、黔江区精武武术学校、重庆国维外国语学校等103所民办学校(名单附后)均能做到依法办学,按章办事,履行职能职责,管理规范,增大投入,提高教育教学、保育保教质量,为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基本合格1所。通过年检,黔江区佳一数学培训学校1所民办学校(名单附后)在办学场地、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责令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1个月,整改期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由区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查认定。

(三)不合格5所。通过年检,重庆笃卓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黔江区方向标教育培训学校、黔江区金梦幼儿园3所民办学校在园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年检结论为不合格,责令其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期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由区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查认定。黔江区艾乐幼儿园、黔江区黑溪镇金钥匙幼儿园2所民办学校2018年度年检不合格,整改期满后2019年度年检仍不合格,终止办学行为,收回办学许可证。

三、存在的问题

(一)办学条件需改善。部分学校还存在生均室外活动面积、幼儿活动室每间使用面积、厨房面积不达标,未独立设置相关功能用房。

(二)队伍建设较薄弱。部分学校考勤、人事工作考核等管理制度制定不符合实际,可操作性不强;人事档案不规范,专职教师持证率低;参保率不达标。

(三)内部管理不到位。部分学校办学章程内容不符合实际,不具操作性;园务会议、人员奖惩等制度未建立;会议记录不规范;物资保管及存放不规范,无标识或标识未及时更新;各种记录(晨午检记录、病因追查记录、留样、消毒记录等)欠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培训不够,意识有待提高;无明厨亮灶系统或未及时向社会公开;多数未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各类应急疏散演练未开展或无图文简报等存档资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视频监控未实现全覆盖。

(四)育人质量待提高。部分幼儿园活动区角创设不够,内容陈旧,作品展示不够;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够;幼儿发展不均衡,需积极培养幼儿思维、想象力,开发幼儿的艺术表现与创造。

(五)财务管理欠规范。部分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合同不规范,存在过期合同,流于形式;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未建立对公账户,未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会计做账不规范;未进行最新收费标准备案。

四、下一步要求

(一)各校(园)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规范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办学内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二)各校(园)应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完善的会计账薄账册,完善收费备案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环境,完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层次。

(三)针对年检中存在的问题,各校(园)要建立整改台账,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强化措施,积极整改,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各学校提交整改报告,区教委组织专家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区教委将约谈学校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上交整改报告,经区教委专家组复查达标后年检结论变更为合格,对整改不达标者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附件:黔江区民办学校2019年度年检结果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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