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教督发〔2022〕10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双减”督导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现将《黔江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4月12日
黔江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在我区落地落实落细,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各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督导内容
“双减”工作系统布置、专项治理、督查检查等情况;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总量控制、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培训服务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及资金管理、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培训广告管控等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课后服务条件保障、办学质量评价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督导方式
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原则,采取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线下督导与线上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校、各校外培训机构结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同时迎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的实地抽查督导和市教育纪检部门的暗访。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4月30日前)。各学校根据《黔江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见附件2)和《黔江区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记录表》(见附件3),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设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将整改方案报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区教委各职能科室对标《黔江区“双减”工作督导内容要点》(附件1),逐项逐条查漏补缺,将印证资料交督导室。
(二)督导检查(4—11月)。一是区教委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大对联系学校的督查和指导力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要落实责任督学 “月月督”,把“双减”督导作为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点对点了解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各责任督学和教委机关各科室按月将《黔江区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记录表》(附件3)、《黔江区学校“双减”工作督导汇总表》(附件4)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二是区教委职成教科和督导室牵头,联合区级相关部门,聚焦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经费监管等情况开展专项实地督导,每次督导结束后将《黔江区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督导汇总表》(附件5)交督导室。三是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双减”工作督导情况和督导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将督导报告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督导监测(5—11月)。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情况和市教育评估院面向我区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及对应学生家长开展的“双减”专项监测结果,建立季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的学校、培训机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差的学校、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双减”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根本所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将“双减”督导工作作为2022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区教委高度重视“双减”督导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及督学责任区主任为成员的“双减”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导 “双减”督导工作。各学校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支委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扩大“双减”工作成效。
(二)推广典型经验。各学校、督学责任区要及时总结“双减”特别是作业设计、课堂教学、课后服务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学校作业管理出实效、课堂教学提质量、课后服务见特色,增强学习效果,提升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三)强化履职尽责。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督导结果纳入2022年学校工作综合考核,并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的学校、培训机构和个人,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材料报送邮箱:627742301@qq.com。
附件:1.黔江区“双减”工作督导内容要点
2.黔江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3.黔江区学校“双减”工作督导记录表
4.黔江区学校“双减”工作督导汇总表
5.黔江区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督导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