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 检查的通知
黔江教督发〔2022〕19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
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2022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专项督导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以及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2年9月23日——10月30日。
二、督导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电大,职教中心,特教学校。
三、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防疫设施设备、防疫物资、应急处置场所、应急队伍、应急预案等是否准备到位;门岗管是否到位;是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校园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排查到位;与属地社区、公安、医疗机构、疾控部门是否做好对接,是否开展应急演练。详情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校(园)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性、必要性、有效性,要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状态,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各项措施。对于自查、督查出来的短板弱项,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时整改完善,及时消除风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扎实开展,注重实效。各督学责任区要聚焦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事项、薄弱环节开展督导。特别是市区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相关会议精神是否传达贯彻到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等是否学习培训到位和落实到位,覆盖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制度和体系是否落实到位。要通过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指导学校立即整改,确保督导工作落实落细。
督导结束后,请各督学责任区将《黔江区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10月9日前传邮箱1693236456@qq.com。
附件:1.黔江区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表
2.黔江区疫情防控暨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汇总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