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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0-00024
  • 发文字号 黔江教督发〔2020〕2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4-26
  • 发布日期 2020-12-2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工作经常性督导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工作经常性督导的通知

黔江教督发〔2020〕2 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工作经常性督导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为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切实做到党建作引领,质量是核心,安全作保障,差异创特色,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我区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区教委2020年教育工作要点,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督学责任区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职教中心和特教学校。

二、督导内容

党建工作,校园文化,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督导建设,民生实事等。

三、督导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实地查看、访问师生、反馈交流等方式开展学校工作经常性督导。

四、督导时间

2020年5月——2020年12月。

五、督导要求

坚持以指导学校发展、规范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严格按督导考核评分的要求,扎实做好经常性督导工作,既要发现亮点总结成绩,又要精准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六、督导结果的运用

按照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2020年学校工作综合考核的要求,经常性督导考核计入学校综合考核总分。

附件:2020年学校工作经常性督导考核评分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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