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7〕9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和《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6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审议教育督导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教育督导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方案和措施,对全区各级各单位教育工作履职情况实施督导。聘任区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谢承刚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张耀天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
成 员:胡 江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邓定平 区纪委副书记
庄咏梅 区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区文明办主任
向 东 区编办主任
滕旭荣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任天银 区财政局局长
姚培林 区科委主任
何仁军 区城乡建委主任
何福元 区交委主任
邓昆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阮 明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甘启飞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谭长军 区规划局局长
翁天均 区文化委主任
冯本学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莫元明 食药监分局局长
张万和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区政府教育督导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黔江区教育督导委日常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报督导委主任批准。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