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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2-00163
  • 发文字号 黔江教办〔2022〕122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7-22
  • 发布日期 2022-08-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黔江教办〔2022〕122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

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2〕42号)要求,现就我区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市教委分配给我区国培项目计划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131名,具体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学员主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中推荐遴选,其中中小学心理健康区县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学员可在高中教师中遴选,各类项目培训对象推荐遴选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培训对象推荐遴选工作,建立教师培训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各项目培训对象推荐条件进行遴选,确保选送学员质量。

(二)加强参训保障。各学校要协调好参训学员工作,支持并督促学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国培计划”各类培训均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教学资源费等由国培专项经费解决,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三)注重培训管理。各学校要配合区国培办和项目承担机构做好学员训前宣传动员,加强对参训教师培训过程的跟踪管理,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挂钩,确保参训教师积极、主动、有效参加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

(四)按时报送材料。由于时间较紧,任务重,请各学校按时完成参训教师遴选工作,于7月26日前,将培训对象推荐表(附件2,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培养对象培训项目填报,其余项目不填报。)和推荐名册(附件3)发送至区继教中心办公室邮箱(qjjjzx@163.com),要求信息填报完整准确。

联系人及电话:曾理(区教委),13609490031;兰建伟(区继教中心),13896453785。

附件:1.黔江区“国培计划(2022)”中西部项目参训对象名额分配表

2.培训对象推荐表

3.培训对象推荐汇总名册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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