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黔江教办〔2021〕190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教发〔2020〕11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管理,推动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黔江区2021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全区在编在岗的重庆市学科带头人1人、重庆市名师2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8人、市级骨干教师(班主任)144人、市级骨干校长(名校长)6人、区级骨干教师445人,共616人(名单见附件1)。
2. 2021年调动的考核对象,由现任职学校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与程序
(一)考核方式
骨干教师考核分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1.任期考核。第4-7批区级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2)参加任期考核,由区教委组织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学名师、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班主任及其余批次区级骨干教师由学校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区教委备案。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
1.任期考核
(1)本人申请。参加任期考核的第4-7批区级骨干教师填写《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表》(附件3),提交近3年(2019年1月至今)相关印证材料,向任职单位申请考核。
(2)学校初审。任职单位组织考评组,按照《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量标》(附件4)内容,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骨干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5)。相关材料及初审结果由任职单位签字盖章后报区教委。
(3)专家审核。区评审专家组对任职单位提交的骨干教师材料进行考核,形成评审结果。
(4)教委审定。区教委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公布考核结果。
2.年度考核
参加年度考核的骨干教师填写《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附件3),并向任职单位提交相关印证材料。任职单位按照《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量标》(附件4)进行考核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5),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教委,印证材料留本单位存档。
市级骨干校长、区级名校长、片区专职督学由区教委另行组织考核, 只填写《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附件3)上报,不提交印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各学校于2021年11月25-30日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1.《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附件3)。
2.《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同时报送电子档。
3.参加任期考核的黔江区第4-7批区级骨干教师提交相关印证材料(装订成册)。
纸质材料报黔江电大综合楼207室兰建伟处,电子档传邮箱qjjjzx@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的通知》(黔江教办〔2020〕160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认定,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走过场,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逾期不报材料的学校及骨干教师,视为自动放弃骨干教师考核。
联系人及电话:曾 理(区教委),13609480031;兰建伟(区继教中心),13896453785。
2.黔江区第4-7批区级骨干教师任期考核名单
3.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
4.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量标
5.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民主测评表
6.黔江区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