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黔江区薇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黔江教发〔2023〕104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黔江区薇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区薇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校《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和《重庆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实地查看评估,现办学场地能够满足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办学需求,经审核研究,同意你校办学地址由“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大十字购物广场二期2楼0011号”变更为“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518号2F01号铺”。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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