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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3-0015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发布日期 2023-10-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黔江区双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阳光花园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黔江区双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阳光花园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黔江教发〔2023〕86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黔江区双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阳光花园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区双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阳光花园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终止办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等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你公司终止办学,注销并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同时,请将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