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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097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3-14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校园超市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校园超市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

校园超市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黔江教发〔2023〕13号文件要求,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校园超市场地租赁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欢迎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公开竞价、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

(一)项目名称:黔江武陵中学校园超市场地租赁承包经营项目

( 面积约94平方米)

(二)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条件

(一)具有超市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具有较强服务师生意识和较好的服务态度,实力较强的经营主体。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企业诚信经营资格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信誉(中标后法人代表或单位委托授权人必须持有效证明到校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企业拒绝签订承包合同)。

(四)相关有效证明(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单位委托书)

(五)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

(六)本项目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亲自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上午9时。

(二)地点:黔江武陵中学服务保障中心(1号楼1503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996996886)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黔江武陵中学会议室(3号楼3501室)

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

2024年3月14日


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

校园超市场地租赁项目招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 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初级中学,目前在校生近1300人,教职工110余人,(2024年秋季将增加学生约300人)。

2.校园超市位于我校教学楼3号楼底楼,面积约94平方米。

二、承租时间

原则上承租一年(一年一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如承包经营期间,合同履行良好,合同期满后,在不低于原承租费用的情况下,经报区教委审批后,可续签1年合同。

三、场地租赁费收取形式

1.本次场地租赁费收取为现场竞标,竞标最低价为70万元,每次竞价在上一次报价的基础上加10000元,并有两家以上报价竞标有效,最终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方。

2.场地租赁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付总中标金额的100%。

四、经营范围与相关要求

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符合食品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

2.超市经营范围:根据师生需要,售卖矿泉水、文化用品、日用品、小食品(定型包装)、干果、水果、饮料生活必需品等。

⑴不得售卖与食堂相同或雷同的熟食品,不得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以及现场制作加工食品。

⑵不得售卖上级有关部门和校方禁止出售的食品。

⑶不得售卖口香糖、瓜子、花生、方便面等影响校园环境的食品。

⑷不得售卖烟酒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和自制煎、炸、炒食品,严禁自制或批转包子、馒头、粽子、油条等无包装食品到学校出售。

⑸不得售卖“三无”产品、临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⑹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超出指定区域设置销售摊点。

3.超市所经营的物品价格应不高于市场同类超市价格,所有物品必须是区内大型超市同质量产品,并明码标价出售。所有售卖商品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检索证明齐全。如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由此产生相关责任的,一律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五、招标原则

1.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双赢的原则开展招投标工作。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以亏损为代价,而是让学生、经营者、学校三方均得益,并通过合同明确学校(甲方)与经营者(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我校广大师生服务。

2.本次场地租赁费招标只面向企业法人招标, 必须由企业法人参与投标并经营。

六、投标说明

1.投标人资格

(1)拥有食品经营资格企业法人;

(2)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具有服务于师生的意识和态度。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信誉(中标后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授权人必须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我校签订承包合同,企业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单方作出废标决定,拒绝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4)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具有独立合格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6)场地租赁费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筹集,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

(7)本项目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亲自参加投标(参与投标活动人员必须持有效证明文件或材料)

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正式投标前,在现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

(2)在竞价结束后,除前三名外,履约保证金现场返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合同风险保证金,用于下列情况承担保证责任:①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②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规定或合同约定;③没有按合同约定经营至承包期满;④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包括企业关、停、并、转)。中标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3)经营期间,超市应接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妥善处理有关部门建议,如因乙方责任,出现食物中毒或引起意外事故,给学校声誉、学校财产或师生健康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及时赔付。保证金支付后,场地租赁方应当及时补足。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名时间、地点

参加场地租赁承包经营投标的单位,请务必于2024年3月20日9:00前到现场提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3月20日9:00--10:00现场查验提交的资料,10:00现场竞价。

4.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查看证明材料原件并递交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④法人授权书。

七、相关事项说明

1.中标方在中标后三天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时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视为第二中标人中标,第二中标人也放弃的,投标保证金也不再退还,按照顺序类推。

2.中标方在经营期间的有关税收、水、电、气、电话、网络、卡机及证件办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3.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不得转让他人,如经查实有违反,学校将收回中标方的经营权并没收风险保证金。

4.中标方必须在办妥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5.承包经营单位所用工作人员与我校人事、劳动无关;经营活动中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由经营方自行与从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学校不承担劳动保险或侵权过错责任。

6.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存在串标、围标或其它弄虚作假的情况;

(2)中标的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经营合同。

7.中标方在投标时视为已经到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对经营场所无异议。

8.若本次招标相关事项与上级相关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因上级部门的重大政策性变故,导致招标任务取消的,中标方可单方面废除招标。因上级部门重大政策性变故,导致招标任务取消的,中标方将按照实际经营时间收取中招标方的场租费,同时无息退还中标方的保证金,中标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八、本文件解释权归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校务委员会。

报名地点:黔江武陵中学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手机:13996996886

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初级中学校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