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 组织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小学校为区教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总务处),安稳办,德育处、团委(少先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38.20万元,支出总计1038.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0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1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0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1.92万元,占98.43%;事业收入16.29万元,占1.5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0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其中:基本支出893.94万元,占86.10%;项目支出144.27万元,占13.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1.9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51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46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调整提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46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调整提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48.47万元,占73.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77万元,增长40.24%,主要原因是我校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教育教学,其中因本年度职工待遇提高,导致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13万元,占17.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6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1人,调出3人,导致预算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2.51万元,占5.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1万元,下降7.26%,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1人,调出3人,导致预算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4.21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新入职员工1人,导致预算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6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工退休1人,调出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医疗社保等。公用经费6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0万元,增长34.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分项目工程,如录播室建设、课桌凳采购及班班通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人员差旅、学校办公及食堂日常运行、薄弱改造工程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资金提高标准。本年支出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时支出,无结余。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度未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万元,增长37.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教师培训投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19 %。主要用于采购学生课桌凳,8套班班通设备及录播室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万元,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2次,在2023年春季学期对本校39名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1.95万元,在2023年秋季学期对本校27名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1.35万元,发放标准为:小学500元/生/期;二是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9.6%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小学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波 1993618902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小学校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3 |
3.3 |
100% | ||||
其中:上级资金 |
3.3 |
3.3 |
100% | ||||
本级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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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分别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标准为:小学500元/生/期。 |
2023年5月、10月分别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小学500元/生/期。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2 |
2 |
无 | ||
质量指标 |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零遗漏 |
零遗漏 |
零遗漏 |
无 | |||
时效指标 |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完成时间 |
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 |
2023年5月、10月 |
无 | |||
成本指标 |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生活补助费 小学:500元/生/期 |
生活补助费小学:500元/生/期 |
无 | |||
效 |
经济效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99% |
99.6% |
无 | |||
生态效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99% |
99.6% |
无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显富 13896817423
附件:507039-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小学校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