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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3-0014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9-18
  • 发布日期 2023-09-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以及适合本区情况的补充规定和细则。依法按地区、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行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发展幼儿教育。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本县所辖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含广播电视教育)、学前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现设有办公室(挂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法治科(挂安全稳定和信访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科、人事科(挂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牌子)、基础教育科(挂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牌子)、教育督导科(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教育科学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科、职业成人民办教育科、财务科。

(三)单位构成。

黔江区教育委员会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正阳新城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法定代表人:米仁文。黔江委编办〔2021〕年7号文件撤销黔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黔江区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其职责与教师进修校职责整合,新设立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撤销区勤工俭学中心、区学生资助中心2个事业单位,新设立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新设立重庆市黔江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共3个直属事业单位, 均为全额财政拨款。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44人。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35人,退休人员55人。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黔江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由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我单位应急保障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53.62万元,支出总计653.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4.30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根据黔江委编办〔2021〕年7号文件,2022年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分为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和重庆市黔江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四个单位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5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4.82万元,下降6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64万元,占98.8%;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7万元,占1.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53.6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12.39万元,下降63%。其中:基本支出612.18万元,占93.7%;项目支出41.44万元,占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3.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8.06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根据黔江委编办〔2021〕年7号文件,2022年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分为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和重庆市黔江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四个单位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0.06万元,下降6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3万元,增长18%。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8.06万元,下降6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3万元,增长18%。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57.43万元,占7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13,增长20.3%,主要原因是追加资金用于支付统发工资、绩效考核调标,教育督导差旅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53万元,占2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整缴费、做实中人职业年金缴费及支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31.85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支付金额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84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支付金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8.07万元,下降64%。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体检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9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55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根据黔江委编办〔2021〕年7号文件,2022年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分为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和重庆市黔江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四个单位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咨询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有所下降。二是公车运行经费支出持与预算经费持平。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教委机关应急车辆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2.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投资商,其他省市、区县学校到我区学校考察、调研、学术交流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尽量减少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尽量减少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57.8%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根据黔江委编办〔2021〕年7号文件,2022年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分为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和重庆市黔江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四个单位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咨询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55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根据黔江委编办〔2021〕年7号文件,2022年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分为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本级),重庆市黔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学生服务中心和重庆市黔江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四个单位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2%。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印机、体考设备、期末试卷印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区教委财务科电话: 023-23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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