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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506C/2024-00033
  • 发文字号 黔江交通发〔2024〕85号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8-19
  • 发布日期 2024-08-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指挥部、安畅公司:

现将《2024年黔江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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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江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切实加强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按照部、市、区2024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安排,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扎实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数字监管和精准执法,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交通强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为目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力争实现全年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双下降”。

二、提高安全履职能力

1.加强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党委(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部门“一把手”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履职档案,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组织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对本区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严格整改落实。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一线岗位人员“两单两卡”运用。一体化推进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3.提升检查执法效能。制定年度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综合检查、重点时段等突出领导带队,专项检查、指导帮扶等发挥专家作用,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四不两直”、专家“体检”等方式,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结果运用,将企业分类结果与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每季度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公布和报送工作。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配合有关单位搞好奖励资金的发放等事宜。

4.加强事故调查能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主动全过程参与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责任倒查。依托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织事故内部深度调查,仔细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隐性原因和潜在隐患,针对性补齐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5.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深化工程建设地质勘察、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严把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交(竣)工验收安全、质量关口。水运工程项目符合航道通航条件要求,加强与航道有关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加强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

6.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精准管控。及时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动态更新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强化风险管理信息化支撑,提升风险管控精准化水平。深化大客车、游船、城市公共交通等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细致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重点桥隧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和重点水域安全管控,严防连环相撞、坠河坠崖、船舶倾覆碰撞等造成群死群伤。巩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

7.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按照交通运输部内河运输船舶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领域结合实际,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规范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加大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动态清零。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8.部署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立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细化我区交通行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按计划、有组织部署实施,推进安全生产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落实。

9.道路运输领域。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推动重载货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健全重载货车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突出50辆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重点监督,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接驳运输,不断提升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营运客车驾驶员警示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技能。深入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开展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非法违规运营、5至7座小客车跨城非法营运线索大数据筛查,及时通报、核查、处理。

10.水上交通领域。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客渡船和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积极推动“风险管理+集中管控”在水上交通安全领域应用。严格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输船舶动态监控、船员配额、船舶检验等制度;督促有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渡口渡船和自用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和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行为。深化“双跨”通报机制,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开展船员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船员履职能力。开展区域性涉客船舶等技术规范后评估。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动态感知和污染能力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持续推进“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专项整治。

12.公路运营领域。会同公安部门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加快非现场治超外场设施建设,加大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强化超限超载多跨协同治理,探索货运装载溯源和靶向监管。开展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优化大件运输政务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科技水平。

13.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开展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督促参建各方提升大型临时设施及桥梁、隧道、港口、通航建筑物等主体结构物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4.强化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70公里建设,改造公路危旧桥2座、地灾整治11处。

15.强化数字赋能。深入推进“渝运安”应用建设,在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取得面上实效,并向水路运输等领域逐步拓展、迭代升级。制修订智能视频终端技术、电子运单管理等制度、规范,加强重点营运车辆GPS动态监控考核,推动“二级维护管理系统”的全覆盖使用。协调相关部门认定分段限速关键技术,推动行业高精度分路段限速管理政策落地。

16.强化重点保障。统筹做好国家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以及春运、汛期、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多发时段动态调度。做好农忙时节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供给服务,保障群众集中出行需求。

17.提升人员安全素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实施基于情景构建典型运输环境的预防性驾驶员技能培训。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执法力量,开展安全生产轮训,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公路水运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

六、提升应急处突水平

18.强化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开展实战化演练,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严格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发布灾害性天气、汛情和路况等预警信息,不断完善预警发布到位、联动响应有序、信息反馈及时的工作机制,科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19.做好灾害防治。充分运用公路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掌握灾害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交通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公路红线范围内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完善汛期“叫应”机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恶劣天气下“熔断”工作机制。加强交通运行监测调度,提高预警信息的通达率和覆盖率,加强信息报送质量,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快速、处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