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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506C/2021-00004
  • 发文字号 黔江交通发〔2020〕277号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8-18
  • 发布日期 2021-01-0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交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江交通发〔2020〕27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治化水平,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好行政调解工作,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经研究,区交通局决定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区交通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仁军  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仕林  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  毅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姜  生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简云峰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刘  宁  局办公室主任 

曹  宇  局规划科科长

张扬宜  局建管科科长

王中勇  局养护科科长        

李青川  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民航办主任)

杜  峰  局审批科科长

汪莉红  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谭  聊  局政工科科长

范贵洪  局法治科负责人

张咏曦  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董艺宏  区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韦丽秋  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区交通局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宁兼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同时聘请局法律顾问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姚兴齐作为兼职调解员,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依法调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本单位调解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二)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的联系,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妥善化解纠纷。

(三)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在法律、政策上的疑惑和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四)负责行政调解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按月、季度、年度对行政调解案件量、争议纠纷类型、结案方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相关数据和材料送区司法局,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负责本部门行政调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调解完毕的案件,将记载调解申请、受理、调解过程、协议等内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对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通过行政调解案件处理运用,改进我区交通运输执法方式、执法作风,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协调。要重视行政调解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本单位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

(三)加强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聘请、谁保障”的原则,依法为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经费等办公保障。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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