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利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以抓关键少数为重点,强化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年集中开展法治培训3次,培训干部职工265人次。
(二)推进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交通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要求,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一是根据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全面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四个综合办理窗口,实现“一次受理、一窗综办”,办事群众“进一次门、办一件事”,市内提供免费邮寄送达服务。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5957件,其中行政审批2321件,其他行政权力12件,公共服务102件,行政确认(备案)3522件;二是严格落实“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四减工作要求,依申请办理事项平均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全程网办占比90%以上、实现“零材料”办理事项5个、材料“容缺办理”事项12个;三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将“小型汽车租赁、驾培企业开业、机动车维修、货运站场经营”四个审批事项由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经营;四是积极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全渝通办”业务,202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747件(次),推出148项“全渝通办”事项及21项“川渝通办”事项;五是积极向企业宣传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积极协调落实公交车财政补贴,发放“农村客运、出租车、农村水路成品油价改革财政补贴359.03万元,帮助交通运输企业落实物流贷款1000万元、减免31.69万元,获得扶持政策资金10万元。
(三)开展信用考核、强化市场监管。一是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区交通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考核,扩大诚信考核体系覆盖面,充分运用诚信考核结果,健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守信主体在政策制度上依法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招投标、获得荣誉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行市场退出和市场禁入制度。2022年完成对交通运输领域8家客运企业(公交车企业1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3家、巡游出租企业4家)、168家维修企业(其中一、二类维修企业信用考核45家,三类维修企业(含摩托车维修)123家)、11家驾驶员培训企业、16家货运企业(危险品企业5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1家)、1家水上运输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动态调整“两库一清单”,按要求做好数据的归集上传信用中国(重庆),持续推进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在信用中国(重庆)平台上录入行政处罚20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31条、行政确认217条。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逢文必审”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做到常态化清理,规范执法行为。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交通运输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三是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批处理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作出的行政决策均在局党委会上集体讨论决定。
(五)深入推进执法改革,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行政执法,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进常态化查纠整改。扎实开展“四基四化”建设,夯实基础建设。依法查处各种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执法单位与相关区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行动。治超联勤联动实现常态化,有力地推动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2022年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06件;受理处理交通运输举报投诉993件;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3次案卷评查,共评查执法案卷26卷。以评查促进执法人员对案卷整理水平和归档质量;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坚决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自由裁量运用适当。2022年诉讼案件3件,原告撤诉;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维持原处罚决定;四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和《川渝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对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和轻微违法行为的依法免予处罚,2022年对首违、轻微违法的案件免于处罚8件;五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在市交通执法总队的信息平台上进行办理,确保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条款、裁量基准的规范统一,保障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十四五”期间全市非现场治超点位建设规划,着力推进黔江区非现场执法点位建设,目前2处已进入设备招标采购阶段。已建成的非现场治超执法点全年共检测车辆203700辆次,立案572件,处理72件。
(六)强化法治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司法等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件73件,满意率100%;二是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掌握一线执法情况,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畅通信息和举报渠道,从处理执法投诉、信访等方面纠正执法方面的问题。开展法治工作督查检查3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整改意见,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七)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强化打非治违。一是提高行刑衔接意识。开展“两法衔接”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两法衔接”的认识,明确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增强执法人员对案件移送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街道镇乡、城市管理局等综合执法单位建立了协作机制,有效沟通监管执法事宜,形成良好部门协作关系,共同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交通运输市场。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按照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渝交发〔2022〕23号)要求,落实专人对拟移送的案件进行初审,从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审核把关,提出核审意见报批,并协同办案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
(八)完善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已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问题主动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建立舆情和预警监测研判、应急预案机制,制定应急实施方案,及时排查可能引发交通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及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化解和稳控,并进行登记,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处理,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2022年化解重大风险7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次,排查矛盾纠纷24件,化解稳控24件,回复信访网及上级交办件45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法治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带头学法用法,全系统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严格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交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强化监督,确保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综合执法改革后续工作推进滞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0年10月启动运行,2021年9月正式挂牌,2022年12月才落实编制数,但岗位设置尚未启动,特别是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均是由支队指定的临时负责人,对人员主观能动性都有较大影响。
(二)交通执法保障还有所不足。一是机构改革成立执法支队后,执法支队编制46人,在编46人,与其他区县比较我区交通执法人员编制数明显少于其他区县,只能勉力维持基本运行。二是50余名执法辅助人员未纳入财政预算,无工资支出来源,欠薪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治超站运行维护及非现场执法点建设、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费用无法保障,执法车辆年限较长、车况差,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对新知识、新要求接受周期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较慢,不能有效适应新的执法工作要求。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区交通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推进法治交通部门建设。
(一)推进机构改革。积极对接区级各部门,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落实人员岗位设置,充实交通执法队伍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服务性。
(二)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禁止出现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交通系统内部执法力量整合,在“打非治违”、公路“治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方面查处违法行为,以点带面推动全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工作对接,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