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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506C/2022-00040
  • 发文字号 黔江交通党委文〔2022〕9号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5-09
  • 发布日期 2022-05-09
  • 文件标题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交通局
  •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黔江交通党委文〔2022〕9号

2021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交通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交通运输工作,推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步将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不断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交通建设,着力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以抓住关键少数人为重点,带动多数人,以“两会一课”、局党委会等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会议要求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年开展各类法治学习13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营造法治环境,优化政务服务。一是严格落实“好差评”管理体系。各专网平台评价数据主动汇聚一体化平台,“好差评”服务渠道全覆且无一差评。二是提升服务满意度。目前交通局依申请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79.98%、即办件占比55.97%、全程网办占比91.19%,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定要求。三是提升服务便利化。按照政务中心统一安排制定了“一件事一次办”“零跑腿”“零材料”事项清单,并将12项交通政务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清单管理,通过取消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实行告之承诺、容缺受理进行便民服务。四是提升协同办理力度。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推出19项“跨区县通办”事项及11项“川渝通办”事项。五是电子证照和应用支撑。目前我局所有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均完成配置,开展了相关业务办理,所有电子证照均已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数据完成归集。2021年,我局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207件,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512件、公共服务56件、行政确认1306件、行政处罚333件。所有事项均按期完成,无一差评,无一超时办理。

2.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按照市交通局事项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领取制度了我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完善网审平台办事指南的修订和公开,并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共领取203项。二是运用“互联网+监管”。按照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要求,结合市交通局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等其他十个类别)及时领取、发布并完善交通行政权力网络配置,按时归集相关信息进行发布。三是建立和完善诚信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区交通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考核,扩大诚信考核体系覆盖面,充分运用诚信考核结果,健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守信主体在政策制度上依法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招投标、获得荣誉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行市场退出和市场禁入制度。2021年按照“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要求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修复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0条。2021年完成对交通运输领域企业248家、从业人员1263人次的诚信考核,并对考核情况报市级部门(由市级行业部门统一公示)。2021年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9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相关评价结果报送市级主管部门综合评定。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动态调整“两库一单”。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5次,检查企业112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在信用中国(重庆)进行公示。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和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逢文必审”。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做到常态化管理,对不适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取缔。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和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2021年对涉及交通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4次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建立政策咨询问答库,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制定政策解读16条。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交通运输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2021年以来,聘请法律顾问8人,审核合同或文件材料143份。三是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批处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作出的行政决策均在局党委会上集体讨论决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改革,2021年9月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挂牌,人员划转到位。新办理交通行政执法(协管)证104人。

2.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定双公示目录,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在信用中国(重庆)进行公示。2021年共公示行政处罚333条。配备执法记录仪20台,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现有法制审核人员8人(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编制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流程等,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权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自由裁量运用适当。开展校园周边、客运站场打非治违,建安行动、普通货运非法改装等专项行动,治超联勤联动常态化。2021年共办理行政处罚333件,检测货运车辆66418台次,移交交巡警处理4台次,责令卸载货物320余吨,巡查公路18184余公里,查处非法占用公路3处,现场清除路障20平方;查处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8处;其他违法行为45起;依法索赔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受理公路项目报监63个,交竣工验收124个;开展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131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260个,督促整改260个,整改率100%;

全年无因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一是积极探索服务型执法,依法开展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执法,以案说法,做到情与理与法相互融合。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依法对交通运输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二是利用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共计查摆出问题18项,完成整改18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为民服务的意识。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制度,为监督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及时处理和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1年共办理区人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建议、提案58件,满意率100%。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扎实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2021年共受理公共交通各类投诉、舆情801件。五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详尽准确的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六)完善基层治理,促进矛盾纠纷依法稳妥化解

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已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问题主动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建立舆情和预警监测研判、应急预案机制,制定应急实施方案,及时排查可能引发交通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的苗头和隐患。每月开展交通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及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化解和稳控,并进行登记,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处理,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2021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33件,化解维稳33件;来访来信来电15件、上级交办24件;与相关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接访4次,法律顾问参与接访6次。

(七)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交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内容进行全文学习,并在党委会要传达贯彻,通过学习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广泛在系统内开展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交通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2.带头学法,用法,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制定了局年度学法计划。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3.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了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审批专网对接及审批改革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专网平台数据对接不畅,目前交通运输、海事专网平台与“渝快办”“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跳转对接不畅,很多专网业务无法从政务平台上办理,数据无法归集。随着审批改革深入,审批方式多样化,“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便民举措虽然配置、培训到位,但办件量依然稀少。

(二)综合执法改革后续工作推进滞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2020年10月启动运行,2021年9月正式挂牌,虽然人员到位,但岗位设置尚未启动,特别是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均是由支队指定的临时负责人暂时履职,这对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和调动在岗人员主观能动性都有较大影响。

(三)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四)“三项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具体实施上不够全面、深入。执法记录仪配备还不够,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

(五)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后,现有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年龄结构老化现象较严重,跟不上新形式下的执法要求,加之编制偏少,无新鲜血液充实执法队伍。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政府水平。突出政治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交通运输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一流的交通运输管理干部队伍。

(二)继续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优化政务服务。认真做好权力事项承接工作,动态调整完善交通运输权责清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信息,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并按期开展抽查工作,将抽查结果公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配合做好交通事项办理平台与政务一体化平台整合,确保除国家级专网平台外所有办理事项实现数据归集到一体化平台。

(三)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进一步健全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积极应对执法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整治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