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
具体事项 |
记录重点 |
1 |
对证据(现场)进行固定的。 |
证据的种类、颜色、状态、位置等。 |
2 |
当场接受群众或当事人报警或举报的。 |
报警人的特征及与其交谈的语音内容。 |
3 |
与当事人、证人约谈以及询问的。 |
被询问人的特征及询问内容。 |
4 |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
采取强制措施的全过程。 |
5 |
对简易程序进行处理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 |
对告知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
6 |
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进行询问的。 |
被询问人的特征及询问内容。 |
7 |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的。 |
对登记保存全过程予以记录。 |
8 |
当事人主动要求陈述、申辩的。 |
对陈述申辩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
9 |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
对听证程序、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
10 |
依法采取留置或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 |
对留置或公告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
11 |
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有异议,或者投诉、上访的;当事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法,或者谩骂、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执法人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
对当事人的特征、行为、现场情况予以音像记录。要求对全过程进行记录,不得掐头去尾。 |
12 |
抽样调查取证过程。 |
对抽样取证全过程进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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