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召开学习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会议(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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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区交通局召开学习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会议
11月18日下午,局分管领导在局二楼会议室召集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法治负责人召开学习行政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会议。
会上,局分管领导对行政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全文学习和解读。会议强调,与会人员要将今天的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任何人都不得干预、插手案件的办理,特别是领导干部更不得干预、插手案件的办理;如有人违反该制度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移交纪检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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