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了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执法类别多,监管范围广。具体分类为:
公路路政方面:负责区内近1000公里国省县道的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和以3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其中册山、舟白为市级检查站,官河为区级流动检测点)为依托的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道路运政方面:负责区内3家客运企业、377台班线客运车辆、156台公交车、138台支线农客车辆;5家危化品企业、93台危化品运输车;202家货运企业、2000余台货运车辆;4家出租车企业、286台出租车;4家网约车企业、250台网约车;11家驾培企业;238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及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
港航海事方面:负责区内98.6公里航道和1家水上运输企业、38艘旅游船以及11艘乡镇客渡船、641艘自用船的水上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方面:负责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路、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2020年15个干线公路重点项目,300余个农村公路项目,总投资近12亿元。区内暂无地方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建高铁和外环高速公路均为国市级项目,由市级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指挥部负责征地拆迁和属地管理)。
(二)机构设置
1.机构编制情况:2020年3月,区编委下达《关于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黔江委编委发〔2020〕号),核定支队内设机构10个(综合科、政工人事科、法制安全科、科技信息和指挥中心、港航海事大队、工程质监监督大队和4个公路路政运政稽查大队),核定人员编制45名,领导职数1正3副。2020年9月,区编办下达《关于调整区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黔江委编办发〔2020〕118号)文件,将支队编制数从45名调整为41名。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区交通局党委综合考虑人员岗位结构等因素,本着自愿原则确定人员去向,原运管处、海事处、路政大队、质监站4个单位的83名在编在职人员中,有50人转隶到执法支队。同时,根据原工作性质,将原4个单位聘用的78名劳务人员中的60人划入执法支队参与执法辅助工作。2020年11月中旬,人员整合基本到位,12月启动运行。截至目前,因改革政策因素,除支队长外,支队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均未下文任命,岗位设置尚未明确,也尚未正式挂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28.93万元,支出总计1,228.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和区财政局年终收回10%公用经费,致使相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和区财政局收回10%公用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9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2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99.8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和区财政局收回10%公用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145.67万元,占93.2%;项目支出83.26万元,占6.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8.9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9.8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和区财政局年终收回10%公用经费,致使相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和区财政局年终收回10%公用经费,致使相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8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项和服装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和区财政局年终收回10%公用经费,致使相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8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项和服装费等。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2.37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9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58.62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比,基本持平。
(3)交通运输支出929.76万元,占7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18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执法专项和服装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8.18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1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致使相关的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支出。公用经费18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调剂增加和财政收回的差额所致。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 、邮电费、劳务费以及车辆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0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周转困难,调剂了22.00万元至劳务费,用于弥补经费不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2万元,增长10.32%,主要支出车辆维修费、油料费、保险费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主要是维修费、保险费和油料费等支出。由于单位资金紧张,调剂22.00万元, 用于弥补经费不足。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0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调剂用于弥补经费不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2万元,增长10.32%,主要支出车辆维修费、油料费、保险费等。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2年度举办的执法培训参训人数较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1.78万元 、差旅费7万元、水电费5.71万元、劳务费79.11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培训费3.17万元、工会经费4.82万元、福利费4.2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A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A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会 023-79311118